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宝政办发〔2013〕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1〕17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宝政发〔2011〕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思路和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健全长效机制,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以奖代补、动态管理的原则,与已经开展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有序衔接,逐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通过努力,达到以下总体目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检验监测体系健全,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宣传教育深入持久,食品市场规范有序,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60﹪以上的县(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县(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县、镇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健全。
(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完善。基层快速检测体系建立,食品检验监测资源整合到位,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各环节检验监测经费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产地重点品种抽检覆盖面达60%,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四)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体系延伸到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级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小加工作坊管理规范,边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食品安全“四进”(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重点单位)活动成效显著。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基本品种安全得到保障。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案件发生。
四、实施步骤
我市的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必须是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或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宝政发〔2011〕26号)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府命名的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或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由县(区)政府申报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经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推荐,接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和考核验收;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接受省政府命名授牌。
首批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力争2013年底创建成功;第二批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力争2014年底创建成功;第三批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力争2015年底创建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宝鸡市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省上要求制定细化申报程序和验收办法。开展创建工作的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要根据有关标准,制订具体的创建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保障创建经费。县(区)政府要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检验监测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按照以奖代补形式,对各县(区)创建工作给予支持和奖励。
(三)严格考核检查。市政府把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整体协调推进。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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