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发〔2011〕58号
颁布日期:2011-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汉政发〔2011〕58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省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先后四次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针对近几年来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和中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部分行政机构变动的新情况,再次开展了市本级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工作,对市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经2011年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本级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0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2011年11月14日国务院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了明确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级各部门要抓紧对现有和调整、增设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审批操作规程,优化审批流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实施审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施审批;对取消行政审批的管理事项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各县区要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论证,抓紧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清理精简工作,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认真梳理和研究评价,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并于2012年6月底前制订出县级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方案,报市审改办审核后,经县区政府研究审定后公布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宜居城市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附件:1.汉中市第五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9项)

2.汉中市第五批调整下放行政审批的项目目录(10项)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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