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发〔2010〕25号
颁布日期:2010-07-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中市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汉中市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办发〔2009〕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县城区建设用地秩序,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市县城区土地清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的原则

(一)统一组织原则。清理工作由汉中市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双百”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汉中经济开发区由市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组织清理,其余各县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进行抽查。

(二)突出重点原则。清理的重点是市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城市近期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点对土地的审批、开发、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逐宗清理、排查、汇总,切实做到不重、不漏。

二、清理的主要内容

(一)2005年1月1日以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审批、开发、利用状况(长期闲置土地,不受时间限制)。

(二)重点清理非法占地,对于未批先占、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的要查清面积、用地类型和形成原因。

(三)重点清理违法违规批地、不按规定程序供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

三、清理的方法步骤

清理的时间为两个月(从7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1日至7月14日)

1.制定工作方案。

2.由规划部门负责提供最新城市建设规划数据和图件资料。

3.由国土部门负责提供最新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成区相关数据和图件资料,建设用地审批、统征和供地等相关资料。

4.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培训。

(二)清理调查阶段(7月15日—8月14日)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逐宗对未批先占、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的建设用地审批、利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分类,并查明原因。

(三)整理上报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在准确查清辖区可利用土地资源的现状和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后,形成土地清理工作情况专题报告,连同汇总的各类表格、数据、图件一并上报市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抽查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由市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抽查验收工作组,对中心城区和各县土地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和验收,重点放在群众反映较多、问题较突出的用地方面。抽查验收结束后,由市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土地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分类向市政府汇报,并于8月底召开土地清理工作总结会议,由各县人民政府在会上汇报土地清理工作情况。

土地清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即: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现场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座谈与个别走访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土地清理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供完整翔实的资料。各县人民政府要通过这次土地清理工作,切实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上报的资料都要有调查人、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这次土地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市县国土部门是本次清理工作的牵头部门,监察、城建规划、住房和城市管理、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全程参与,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四)依法清理,严肃纪律。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法,认真清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闭门造车、严禁循私舞弊。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增强责任心,清正廉洁,不得接受被调查单位的宴请、礼品或参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它活动。对未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未按时上报数据资料、虚报瞒报和弄虚作假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本次土地清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隆庆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牛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晋安、市监察局局长刘西民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城建规划局、住房和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汉台区、南郑县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黄晋安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各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清理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土地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