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确定本级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名单,作为本县区统计范围;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机构要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本部门及所属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名单,作为本单位统计范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在8月30日前将名单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每年3月中旬前,将上一年度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电子文档采用Excel格式。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0914-23210632333616(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4K]

http://www.shangluo.gov.cn/system/resource/egovinfo/download.jsp?id=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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