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商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商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商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金融机构:
人行商洛中支《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商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商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行商洛中支
为更好地贯彻稳健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商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领会稳健货币政策内涵,确保辖区信贷总量稳定增长
稳健的货币政策是一种中性、灵活的货币政策,其总体要求是“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要求既要把好流动性总闸门,管理好通胀预期,又要保持充足合理的信贷投入,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刻领会“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的内涵。
2011年,各金融机构围绕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这一目标,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全市金融业发展实际,全年各项贷款规模净增30亿元,尽量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信贷需求,确保信贷总量稳步增长。
二、切实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不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一)继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支持农产品生产供应,“做精、做优、做强”商洛现代农业。重点支持粮食、中药材、食用菌、茶叶、桑蚕、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供应,满足农业装备、关键零部件等物资生产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信贷需求。重视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互动,加强与各种信用互助担保联盟的合作。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鼓励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以及动产质押贷款等产品发展,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态型农业企业、农业高科技企业以及农户的信贷需求。支持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秦岭最美是商洛”的品牌效应。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满足林业发展的合理信贷需求。2011年涉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要高于全市贷款增速,其他金融机构年末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不得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持续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2011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150个,投资200亿元以上。信贷工作要围绕以下重点,加大支持力度。一是重点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二是重点支持比亚迪1000兆瓦太阳能电池、延长氟化工系列开发以及钼、钒、锌循环产业链延伸开发项目,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三是重点支持西康、西合铁路复线及西商高速二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四是重点支持商丹一体化和六县城及省级重点镇建设。
(三)加大对低碳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坚持“绿色信贷”原则,加强信贷政策与节能环保政策的联动,积极支持列入国家重点的节能减排项目、得到财税收政策扶持的节能减排项目以及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发展大型设备采购贷款、清洁及可再生能源贷款、节能技术改造贷款、能效融资贷款等业务。支持以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具有一定还贷能力的城市环保工程和水系改造工程,支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服务业,重点满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四大载体”建设的信贷需求。
(四)支持中小企业稳健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体系。坚持把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作为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重点支持科技型、服务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具有法定资质的抵押担保登记部门出质登记、可用于抵押担保的动产或不动产物品或权利,各金融机构在审核认可抵押担保物时,简化程序,方便中小企业融资。积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等特色信贷业务。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评估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试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完善担保风险的控制机制和分散机制,科学设计贷款流程和业务手续。2011年,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较上年要有明显的提升。
(五)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利率优惠政策,以灵活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有效益、经营性的水利开发、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保护项目建设,特别是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以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加大对金丝峡、天竺山、牛背梁、木王四大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信贷投入,做大生态旅游产业。围绕国家“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建设,积极引导辖内企业向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生产方向转产,促使生态立市战略的实现。坚决停止对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项目及企业的信贷支持。
(六)加大对民生工程和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配套服务,全面推进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严禁对投机炒房提供信贷支持。二是积极支持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移民搬迁等社会民生工程。三是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程。积极配合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针和就业政策,推动小额担保信贷业务发展。继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覆盖范围,不断满足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妇女、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逐步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向个人创业贷款过渡。主动联合具备实力和良好声誉的担保基金,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扶持就业容量大的都市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四是积极支持扶贫事业发展。探索“扶贫资金到户、效益到户”的有效途径,适当集中贷款规模和资金,大力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扶贫开发项目和企业,努力提高扶贫贷款使用效益。五是积极推进助学贷款业务发展。严格落实银校合作协议,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推动助学贷款产品创新,探索发展商业性助学贷款,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助学贷款需求。2011年,经办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增量要高于上年水平。
(七)严格控制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利用征信系统联网查询企业环保等信息,严格控制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和企业的信贷投入。对于列入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对耗能、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项目,对产能落后的项目,要坚决实行信贷退出。
(八)严格禁止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发放贷款。不得对未满足资本金比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放贷款,严禁企业将银行贷款转借给关联企业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严禁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发放房地产贷款,严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行业准入标准、项目审核程序的行业发放贷款,严禁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开工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对违法设立的开发园区及园内企业发放贷款,严禁对信用差、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企业发放贷款。
三、全面提高稳健货币政策执行绩效,促进商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信贷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各金融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制定适应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满足区域经济突破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对优质客户开辟信贷“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对已经批准的贷款,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信贷政策信息公示制度,将各自的贷款条件、支持重点、工作流程及相关的业务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增强信贷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争取上级行的信贷倾斜政策。
(二)加大金融创新,进一步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围绕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商洛经济率先突破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改进金融服务的机制和办法,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方式和产品,积极推进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满足市场多样化金融需求,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扩大社会融资规模。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推进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创新金融市场产品和融资工具,为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充分运用利率浮动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制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发挥利率杠杆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
(三)密切金融合作,不断扩大有效信贷投入。人民银行要管好用好差别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利率等政策工具,完善落实好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完善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制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同业存款、银团贷款、企业信用评级等信贷业务合作,实行各金融机构业务优势互补,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不断扩大有效信贷投入。
(四)加强政、银、企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着力构建三方共赢长效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及时跟进政府经济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状况,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增强金融服务的主动性。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作的工作以及业务发展有关情况,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本着良性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促进银企合作项目推介和洽谈协商的规范化、定期化和制度化,准确把握银企双赢和信贷增长的切入点,开展银企间全方位、多角度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升合作层次,促进共同发展。
(五)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信贷投入持续增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制定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及时帮助解决金融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金融业稳健发展。相关工作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支持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确保金融业稳健运营。人民银行要全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增强征信系统对借款企业、个人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培养和提高企业、个人遵纪守法、恪守信用的意识。通过信用制度的宣传、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为金融机构信贷增长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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