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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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咸阳市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及要求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抓手,以提高应急能力为核心,狠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强化应急队伍体系建设,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快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力争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提升示范点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
各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十二五”期间咸阳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关于落实“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建设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发〔2012〕83号)中明确的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相关经费,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切实加强预案管理水平
按照省政府及省应急办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程序,突出重点,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按计划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联动性强、教育意义深远的规模以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50余次。
三、大力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培训、演练、保障等制度,年内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会2次,大力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督促各县市区在现有应急救援大队基础上,进一步扩充队伍、强化素质;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工作,并不断配齐配强必要装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年内组建30支镇村两级辅助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依托共青团组织、基层社区、红十字会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
四、深入推进基层示范点建设
继续以“四进五有”为原则和主要内容,实施好“第六批咸阳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及评选”活动,年内组织召开现场会1次,全面促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增量提质;根据《咸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做好2013年度基层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值守员的申报考核等创选评工作,逐步提高评选标准并加大相关经费投入。
五、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市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一期建设工作任务,力争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与省应急办指挥中心实现无障碍对接;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步伐;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应急物资的储备布局和方式,并形成2013年度动态物资普查数据库;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年内新建3处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初步建立起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人员保障到位,物资保障到位,技术保障到位,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大力推进三级值守综合管理系统的部署应用工作,2013年全面实现三级网络直报;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六、大力深化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应急管理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上报信息总数不少于1500条,并充分利用公众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推进《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发行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依托市委党校及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
七、召开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及2013年全市重大突发事件趋势研判会
3月份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完成《2012年咸阳市突发事件评估报告》编印及发行工作,同时召开风险评估会,形成全年趋势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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