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遂府办函[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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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5]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现就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认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要加大政府文件公开力度,做到不涉密的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工作上形成的政府公文原则上要求必须及时公开,要加强动态信息的质量把关,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可读性,扩大公开信息覆盖面。〔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突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遂宁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遂府发〔201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加强行业指导,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共资源中心、市目督室〕
三、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有问必复,按照规范的流程,认真办理,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平台搭建工作,2015年8月底前市级部门开通使用;2015年10月底前县(区)政府开通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大保密审查力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各级政府和监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考核情况(按10分制评分)在2015年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上述内容纳入绩效评价重点内容,逗硬考核。〔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市监察局、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
附件:1.2015年遂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2.2015年遂宁市县(区)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
3.2015年遂宁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
附件1
2015年遂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单位目标任务数量(条)单位目标任务数量(条)
射洪县10000市城管局150
蓬溪县9000市地税局150
船山区8500市国税局150
安居区7000市公共资源中心150
大英县7000市旅游局120
遂宁开发区550市政务中心120
市河东新区480市科知局120
市环保局600市监察局120
市气象局500市审计局120
市政府办400市司法局120
市民政局320市供销社120
市人社局300市质监局120
市卫计委300市国资委120
市食药监局260市规划局100
市住建局260市体育局100
市发改委260市粮食局80
市农业局260市档案局80
市安监局260市信访局80
市畜牧局260遂宁调查队60
市工商局240遂宁银监分局50
市统计局240市扶贫移民局50
市水务局220市法制办50
市文广局220市人防办40
市教育局200人行遂宁中心支行40
市经信委200市机关事务局30
市投促委180市地志办30
市国土局180市保密局30
市交运局180市台办25
市公安局180市民宗局20
市林业局180遂宁检验检疫办20
市商务局180市外侨办15
市财政局160
合计51650(条)
附件2
2015年遂宁市县(区)政府政务公开
绩效评价细则
类别考核内容得分合计
得分
组织保障有领导机构(查会议记录或文件)2分6分
有具体负责单位和人员(查会议记录或文件)2分
健全的政务公开制度(查文件、资料)2分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载体建设门户网站建设(网络运行是否正常,更新内容、报送信息情况、网络安全等等)(以市外网办评价为准)4分10分
新闻发布会(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举行发布会)(新闻发布及时得全分、不及时每次扣1分、不及时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分)2分
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情况(是否及时处理问题,搞好互动)2分
12345热线办理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按时办结)(以市热线办评价为准)2分
政府信息公开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是否完善和规范)2分54分
政府文件(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批复等)(是否公开全面和规范)8分
动态信息(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执法监督、公告公示、统计数据等)3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警、应对情况等)2分
重点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各牵头部门考核情况进行评分)25分
政策解读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5分
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未更新的扣1分;没有完全公布年度报告的扣2分)3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时处理得全分、超时限处理每件扣0.5分、未处理不得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4分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2分
政务公开其他形式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考核为准)2分30分
行政决策公开(重要决策、重大活动、新上重大经济项目、城建规划、土地出让等)(实施前要在政府网站、报刊上进行公示,形成决定后要公开,并公开实施情况和完善措施)6分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为准)8分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有统一规范的公开栏;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公开)(市民政局考核为准)3分
村务(社区)公开(有规范的公开栏;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公开;特别是低保、五保、救助、民生工程、资金收支情况等进行公开)(市民政局考核为准)3分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办事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进行公开)(市总工会考核为准)8分
注:政务公开实行绩效评价,分为四个档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照档次进行折算,进入目标总分。各区县超额完成下达政府信息目标的,每50条增加0.1分,最高不超过4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少1条,扣0.3分;出现失泄密的,扣减组织保障得分及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严重的和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力,进入行政诉讼并败诉的政务公开工作0分。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参照执行。
附件3
2015年遂宁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
类别考核内容得分合计
得分
组织保障有具体负责人和承办科室(查会议记录或文件)1分5分
有具体经办人员(查会议记录或文件)2分
健全的政务公开制度(查文件、资料)2分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公开载体政府门户网建设(是否按照外网办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文件;是否及时处理领导信箱转办事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5分20分
“阳光政务”(按照安排主要领导出席“阳光”活动得2分,没有出席的扣1分)(根据市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情况进行评分)3分
新闻发布会(部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举行发布会)(是否报告政府新闻办,发布是否及时)3分
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情况(是否及时处理问题,搞好互动)(根据遂宁日报社提供情况进行评分)3分
12345热线办理情况(根据市热线办提供的情况进行评分)3分
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等3分
政府信息公开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是否完善和规范)4分75分
政府文件(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批复等)(是否公开全面和规范)8分
动态信息(工作动态〔含重点领域信息、一般的民生项目开展情况〕、重要会议、执法监督、公告公示、统计数据、政策解读等)5分
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5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分
政策解读公开情况5分
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情况2分
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未更新的扣3分;没有年度报告的扣3分)6分
行政权力(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情况)6分
便民服务(主要是窗口单位)(导办员制度实施情况)4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时处理得全分、超时限处理扣1分、未处理不得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6分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是否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审查,是否失泄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4分
注:政务公开实行绩效评价,分为四个档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照档次进行折算,进入目标总分。超额完成下达政府信息目标的,每20条增加0.1分,最高不超过3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少1条,扣0.5分;没有按照《条例》填报应公开信息的,扣减组织保障得分和该项目得分;出现失泄密的,扣减组织保障得分;严重的和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力,进入行政诉讼并败诉的政务公开工作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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