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加快整改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一、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胡家正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广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完成我市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摸底工作。
2.2015年11月15日前,研究制订我市具体的实施文件。
(四)主要措施。
1.明确公共责任。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作出硬性规定,明确由住房开发商提供相应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或建设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2.加快设施建设。对我市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精心制定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
二、关于“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达标”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胡家正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船山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根据新版测评体系要求,完成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摸底调查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体育场地面积达标规划和新增体育场地建设任务。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新增体育场地建设任务。
(四)主要措施。
1.排查街道办事处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排查整改公共体育场所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加大学校体育场所的开放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增加体育活动场所面积,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关于“我市禁烟工作无具体监管执法主体”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胡家正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卫计委
协办单位:市文广局、市交运局、遂宁银监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由市卫计委牵头,制定我市禁烟工作机制。
2.由市卫计委牵头,在全市学校、医院、网吧、车站、窗口服务行业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宣传禁烟工作,各机关单位带头开展机关禁烟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措施。
1.研究制定《遂宁市禁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禁烟工作的责任部门及任务。
2.加强宣传引导,张贴禁烟标识,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相关知识。
3.制定禁烟工作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执法工作。
四、关于“我市没有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等机制”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德福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综治办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研究我市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等机制。
2.2015年11月15日前,出台我市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等机制实施意见。
(四)主要措施。
1.参照全省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等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我市见义勇为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
2.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好人广场、诚信建设一条街”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李仁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文明办、市规划局、市财政局、船山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明确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好人广场、诚信一条街具体建设点位和建设方案。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好人广场、诚信一条街建设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合理规划布局。研究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好人广场、诚信建设一条街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2.加快推进建设。由市级部门联合选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好人广场、诚信建设一条街各一处;船山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分别在辖区内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好人广场、诚信建设一条街各一处。
六、关于“公益广告宣传严重不足”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云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船山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制定我市公益广告宣传增补计划。
2.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市公益广告宣传增补任务。
(四)主要措施。
1.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遂宁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2.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保证各项指标达标。
七、关于“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李仁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完成治理城区电动三轮车宣传动员工作。
2.全面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整顿交通秩序。
(四)主要措施。
1.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配合,研究措施,再提交城管委会议讨论。
2.加快实施治理计划。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解决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问题。
八、关于“市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李仁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运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遂宁发展公司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研究制定我市城区车位增容规划,报市政府审定。
2.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区新增车位工作,有效缓解市城区停车难问题。
(四)主要措施。
1.研究我市城区增设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尽可能腾出空间解决停车问题。
2.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确保配套建设的停车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3.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实行停车管理产业化经营,促成停车经济,形成产业效应。
九、关于“出租车不打表、随意组合、拒载等现象突出”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李仁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交运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研究制定市城区出租车不打表、随意组合、拒载等现象治理方案。
2.全面开展市城区出租车不打表、随意组合、拒载等现象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治理出租车不打表、随意组合、拒载等突出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措施。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由市交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集中整治出租车不打表、随意组合、拒载等问题。
2.加强舆论宣传活动引导。营造打击出租车不打表、随意组合、拒载的舆论氛围。加强出租车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意识。
十、关于“部分路面占道经营现象突出”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李仁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船山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完成市城区部分路面占道经营现象突出问题治理方案。
2.全面开展市城区部分路面占道经营现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研究制定我市城区路面占道经营现象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占道经营问题进一步进行规范,提出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十一、关于“尚未出台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云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10日前,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守信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规范性措施。
(四)主要措施。
1.研究制定我市守信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规范性措施,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2.大力宣传诚信经营,加强执法力度,根据规范性措施,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十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一)牵头领导。
副市长:胡家正
(二)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食药监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局、船山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0日前研究出台《遂宁食品安全暂行条例》。
2.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措施。
1.研究制定我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实施方案》。
2.对全市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开展集中检查,对没有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作坊和摊贩采取强制取缔或整改措施。
十三、关于2014年6月市政府专题会研究事项尚未完全落实和部分出现反弹的问题。对在2014年6月市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尚未落实和部分出现反弹的问题,按照当时研究讨论的方案执行,并加强重点督办,保证议定事项按照要求强力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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