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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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要点,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由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具体督查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完善渠道,提升水平,强化考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服务作用,为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资阳”作出新贡献。
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各县(市、区)政府及政府部门要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升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通过全市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在6月底前完成升级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健全绩效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落实及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质量等为依据,强化目标考核。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一)开展行政权力梳理规范公开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依法对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各类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和职权依据进行清理和规范,经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统一编码,编制目录,建立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集中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裁量幅度和标准。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抓好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动态公开,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全面建设电子政务大厅,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做到公开内容规范、格式统一。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二)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在继续规范推进各级政府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同时,大力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制定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程序、内容和保障措施,将报送人大审议通过的部分与民生领域关联度高的综合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编制说明等,作为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录要求,深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报送制度,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用地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审批和验收、审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按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项目、重点推进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公开投资运行分析报告。进一步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情况的公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类并联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继续推行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开新上项目、城乡规划、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资金分配等的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完善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等,对专业性、风险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对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实行定价听证,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不断提高群众参政议政意识,拓宽群众参与渠道。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五)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疗、教育、社保、住房、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保、公交、通讯、金融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行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办事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六)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
街道、社区要及时公开居民关注的问题。在乡(镇)重点公开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土地流转、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紧紧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问题,建立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大动态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八)加强网上留言办理回复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依法合规”的原则,认真核查、及时办理回复网上“市长信箱”和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网民给市长的留言,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将网上留言办理回复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九)深化公开载体建设
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工程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内容及时更新、领导信箱办理答复、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查等方面的督促检查,确保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2011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的排名明显上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梳理整合政府部门办事服务资源,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能力。深化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市民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建设,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询)点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增添便民举措,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保密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一)加强交流学习。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在各级行政学院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升级,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学习计划,主动加强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有关学习交流活动。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交流会为平台,加强各级各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规范公开渠道。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为重要平台,按照“以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提前下,尽可能的向社会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为载体,严格公开信息的梳理、审核把关。
(三)提供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增添设施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共同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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