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关于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措施》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关于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拉政办发〔20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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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关于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措施》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措施》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尽快开展我市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整改工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
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措施
饮用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社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我市有西郊水厂、北郊水厂、药王山水厂和献多水厂四个集中式饮用水地。根据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在2011年度的自查中,分析、发现了存在的问题,现根据存在的问题及实际情况提出了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根据《2011年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分析,我市集中式饮用水地存在以下问题。
(一)水质监测能力薄弱
1、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项目基本属于空白阶段。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对比《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属于西部地区二级站,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编制和技术人员比例还远达不到标准;二是基本仪器设备和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距离国家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三是拉萨市环境监测的运行经费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四是已建成1800平方米实验室,但是有效使用率低;五是监测站不具备质量认证资质。目前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任务由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
2、市自来水公司自测项目不全。一是水质化验室目前检测项目只有24项,与国家规定的GB5749-2006和GB5750-2006饮用水的检测项目106项仍有较大的差距;二是仪器和设备陈旧老化,长此发展下去无法适应拉萨人民饮用水安全检测的需要;三是无水质化验中心大楼,目前借用办公室进行水质监测。
3、缺乏水质自动监测和不具备预警预报系统。
(二)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
1、拉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是在2007年5月,早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发布,加之饮用水水源地多位于城区内,保护区级别的划定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另外,只确定了北郊自来水厂、西郊自来水厂、献多(东郊)自来水厂3个水厂的保护区,药王山自来水厂目前水源保护区划分无政府批文,目前对照其它3个自来水厂保护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建立拉萨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的批复》(拉政复[2007]84号)文件,2007年5月21日在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设立界碑、界桩,早于2008年4月49日发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界碑、界桩不符合最新要求,同时,也未设立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
(三)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
自来水厂取水井周边30米处无任何防护措施,直接威胁着当地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各水厂周边也建有违规单位,存在着安全隐患。
1、西郊自来水厂西侧属政府储备用地,该地离水厂深井较近,且在一级保护区域内。
2、药王山自来水厂深井北侧16米位置的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公共厕所在深井一级保护区内,公共厕所目前已经关闭。
3、北郊自来水厂水源地周边情况复杂,在水厂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安居房较多。
4、5个加压泵站未按要求设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市环境监测站作为监督部门,首先应提高自身的监测能力建设,起到切实、有效而及时的监督作用;市自来水公司作为执行部门,首先自身要具备监测能力,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水源地隐患。
(二)饮用水源保护标志标准化建设
市自来水公司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要求,饮用水水源地设置界碑、界桩、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相应的保护区内设立防护设施。
(三)整治水源地周边环境隐患
对于每个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隐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隐患的整治力度。由拉萨市自来水公司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安居房、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向市政府提出搬迁申请。由拉萨市自来水公司尽快申报建立5个加压泵站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四)建立应急监测体系和处理预案
由市自来水公司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水质动态情况;建立应急监测体系,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建立应急环境污染处理预案,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采集、预警预报、分析处理、决策支持、事件评估等工作的智能化,提高科学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水平。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监测分析实验室是进行监测的基础保障。市环境监测站中心大楼已基本完工,2011年8月投入使用;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质化验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纳入“十二五”规划,预算1200万元。但是,市环境监测站和市自来水公司还需购置相关的仪器、设备和培训相关人员,需要各级财政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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