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3〕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阿勒泰地区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8月30日

阿勒泰地区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阿勒泰地区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建设新疆重要“会客厅”和全国重要的高端旅游目的地,结合实际,制定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生态、放大优势、突出民生、形成特色、创先争优”二十字方针,以千里旅游画廊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品质提升战略,加大旅游景区生态保护和规范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督促检查,确保旅游安全,把阿勒泰地区建设成为“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的新疆会客厅和国家级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环境美化与整治力度,把千里旅游画廊建成景美、路美、村落美、城镇美、建筑美的国家级精品旅游线路。扎实开展服务品质提升活动,开发旅游产品,挖掘旅游文化,健全旅游市场体系,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全面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平安创建工作,重点解决各类安全隐患,着力打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工作任务

2–

(一)旅游环境。

1.严格旅游规划编制和环评工作。高度重视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执行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流程,对没有环保章节的规划不予评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旅游项目建设必须委托资质部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防治污染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造提升旅游景区道路,确保到2015年,阿勒泰千里旅游画廊各景区间道路基本贯通,建设完成克兰大峡谷—托勒海特—禾木、铁列克提—贾登峪、铁尔沙汗—禾木道路,将铁尔沙汗—禾木、富蕴机场—可可托海景区公路建成新疆旅游示范公路。完善主要交通干线、城市主干道、车站及主要人口聚集场所旅游标识、标牌;推进低碳景区建设和节能减排工程;完善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富蕴县、福海县城市功能,实施建筑物亮化美化工程,加快特色街区建设,突出城市特色;加大重点景区(点)、旅游城镇、乡村的水源保护、植被恢复、排污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建立健全旅游项目库,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申报、落实及招商引资工作。完善阿勒泰市将军山、西域滑雪场各项服务设施,逐步扩大阿勒泰市冰雪风情园建设规模,加快推进富蕴机场、滑雪场建设,完成富蕴县可可托海特色购物街、千里画卷宝石街、吐尔洪牧游示范点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4.加快精品景区建设。加快完善喀纳斯、可可托海两个5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建成新疆精品旅游景区。加快喀纳斯景区多通道进出建设,提高其辐射带动作用。高标准开发建设阿勒泰市克兰大峡谷,布尔津县冲乎尔石林,哈巴河县白桦林,吉木乃县草原石城,福海县乌伦古湖、赫勒渔村,富蕴县五彩城、西沟、红叶沟,青河县三道海子等景区。

5.加快精品城镇建设。依托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加快可可托海镇道路、游客服务中心、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新疆旅游名镇、国家红色旅游基地和历史文化名镇。严格按照《贾登峪区域整合提升发展规划》,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游客服务中心、供排水、道路、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冲乎尔养生小镇建设,到2015年,将冲乎尔镇建成旅游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城镇开发具有特色、哈萨克民俗风情浓郁、旅游资源开发全面提升的休闲度假旅游节点小镇。

6.加强旅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景区(点)、旅游县(市)、乡(镇)、村(点)环境卫生进行定期综合整治,坚决消除“脏、乱、差”现象。加大禾木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禾木景区旅游环境。定期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环保意识。依据规划合理布局设立与景区环境相协调的环保宣传标识牌,提高游客环保意识,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

(二)旅游服务。

1.加快旅游产品开发。依托丰富独特的自然和民俗资源,在做好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旅游项目的同时,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开发冰雪游、牧游、户外游、观鸟游、赏花游、垂钓游、自驾游、自行车骑游、历史文化遗存游等淡季旅游项目,提升淡季旅游知名度。

确保到2015年,全地区淡季旅游人数占到全年旅游人数的40%,实现“全地区、全天候”旅游发展目标。

2.健全旅游市场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着力培养一批有规模、有竞争力的本地旅游企业,加快推动阿勒泰市、布尔津县、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每年在冲乎尔镇举办阿勒泰地区绿色产品及旅游工艺品展销会,打造新疆旅游商品品牌。完成阿勒泰市塘巴湖、布尔津县阿贡盖提草原石人哈萨克民族文化园、吉木乃县草原石城、富蕴县五彩城、可可苏里国家3A级景区创建工作。加快高星级饭店培育和创建工

作,确保到2015年,全地区新增四星级酒店3家,星级饭店总数达到70家。鼓励发展“一村一品”和“一家一艺”的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引导阿勒泰市红墩镇和拉斯特乡、布尔津县冲乎尔镇、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和铁买克乡星级农家乐规模集群发展,确保到2015年,全地区新增“乡村游示范县”2个、“乡村游示范乡(镇)”8个、“乡村游示范村(点)”10个,星级农家乐总数达到100家。鼓励引导农牧民以民俗表演、经营农(牧)家乐、手工艺品和冰雪雕刻等方式参与旅游,力争到2015年,全地区农牧民直接参与旅游人数达到3万人,旅游带动农牧民人均收入2500元以上。

3.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深度挖掘开发地区民俗文化,对草原游牧文化、哈萨克和图瓦民俗文化等进行整合包装宣传,形成重要的旅游文化品牌。积极探索阿肯弹唱会、特色民俗表演等游牧民俗文化实现市场化、常态化表演。摄拍完成电视片《阿勒泰》,在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场所普及特色民族服饰,在喀纳斯、可可托海景区及游客集散中心定期安排演出《阿嘎加依》、《迁徙之路》、《英雄达斯坦》等代表性舞台艺术节目,创造优质的民俗文化环境。

4.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效能建设,提高旅游系统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全面推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系统,加快“一诚通”网络管理体系工作。做好涉旅投诉受理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旅游市场价格监控,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A级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建立景区降级或取消等级退出机制,全面提高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旅游策划、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探索金牌导游选拔及薪酬机制,每年举办导游技能竞赛,激发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确保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三)旅行安全。

1.建立旅游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各行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提高旅游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景区、饭店、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一经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降级或取消质量等级或从业资格。

2.建立旅游安全自查机制。从事旅游业的景区、饭店、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力度,定期查找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推进平安景区、平安企业、平安店铺等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到2015年,创建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建立突发性事件预警和灾难应急预案,定期举办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要求旅游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流程,对突发的自然、社会灾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在最快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4.建立义务安全监督访查机制。建立由各界人士组成的旅游安全、行风监督员队伍,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全地区旅游安全及服务品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服务质量问题及时向旅游行政部门举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县(市)、喀管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县(市)、喀管委要根据方案,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确保完成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地区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县(市)、喀管委、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建设“环境最优美、服务最优质、旅行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工作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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