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阿勒泰银监分局关于地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转发阿勒泰银监分局关于地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阿勒泰银监分局关于地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北屯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阿勒泰银监分局《关于地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地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阿勒泰银监分局二〇〇九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地区银行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地区经济发展。阿勒泰银监分局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业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地区各金融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地区的工作重点,努力改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杠杆的调节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资金需求日益迫切,为银行业扩大信贷投入、加速融资步伐带来了历史机遇,也为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解决流动性资金过剩的问题创造了条件。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进一步指明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方向。地区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尽快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要求上来,把重心放在服务阿勒泰地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上来,切实转变观念,抢抓有利时机,千方百计扩大规模、落实政策,努力增加授权授信,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努力实现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不断开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扎实推进以农牧民增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地委、行署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地区牧民定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200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投放涉农贷款不少于23亿元,全力支持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发行要充分发挥“一体两翼”的支农作用。加快形成以粮油购、销、储信贷业务为主体,以农牧业产业化、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性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支农责任。农业银行要认真总结服务“三农”的经验做法,积极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和新兴特色产业。做好“惠农卡”的推广发行工作,逐步扩大发卡规模,为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农行业务覆盖范围,紧密结合地区的资源优势,主动对接农牧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需求,力争涉农贷款达到60%以上。地区工行、中行、建行要稳定县级机构网点和业务,充分利用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将一定比例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县(市)农牧业发展。
(三)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农村信用社每年支农贷款新增额必须在贷款新增总额的70%以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确保增长10%以上。对资本充足、拨备良好、盈利及不良贷款指标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在综合考虑大额风险集中度、信贷资产质量和内控状况等因素的情况下,经阿勒泰银监分局批准,2009年年中存贷比可放宽到85%(比规定高出15个百分点),到年底压缩至规定比例。
(四)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资金回流农村。邮政储蓄银行要在支持扩大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推广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开办对公结算业务,大胆探索通过协议存款、参与银团贷款等方式,促进邮政储蓄存款转化为有效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围绕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支持以矿业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型工业化建设
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地区工业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优势产业。
(一)支持矿业深加工企业。积极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加快资源整合和矿业深加工项目开工建设。在信贷集中度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对矿业勘探(商业勘探、风险勘探)进行扶持。重点支持新兴铸管集团100万吨不锈钢、160万吨无缝钢管项目,陕西东岭集团、北京安邦集团铅锌冶炼项目,特变电集团实施的铜资源深加工和工业硅项目,配合地区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通过矿业深加工带动地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快速发展。对于大额风险集中度超限的较大型项目,可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来分散风险。
(二)支持能源开发建设。积极参与新疆广汇集团与哈萨克斯坦TBM公司油气一体化合作项目的实施,支持蒙古(香港)能源投资集团2×20万千瓦火电项目建设,同时做好大型水电和风电开发利用的信贷支持。
(三)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对北屯(福海)工业园区、富蕴工业园区、哈巴河工业园区和吉木乃化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做好相应的金融网点设置规划和金融服务工作。
四、围绕打造阿勒泰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全力支持北屯新区建设
北屯新区建设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阿勒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地委、行署的总体部署,今年将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到2010年、最迟2011年上半年完成城市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市雏形。据测算,整个北屯建设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支持10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加强与北屯建设指挥部的沟通联系,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扎实做好融资工作,为北屯新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五、围绕“扩容、延时”两个重点,大力支持以喀纳斯为龙头的旅游业快速发展
突出“扩容、延时”两个重点,积极参与各县(市)特色景点开发建设,加快构建大旅游格局。支持喀纳斯旅游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努力为喀纳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提升景区旅游整体水平和承载能力。支持冬季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文化内涵挖掘,特别要在喀纳斯国际滑雪度假区、“恰秀喀纳斯”实景演出剧场建设上,主动对接,寻求合作。
六、切实调整思路,重点支持成长型小企业发展
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尽快成立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队伍,严格落实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2009年地区小企业贷款增幅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确保全年投放小企业贷款达到5亿元以上。
(一)大力发展小企业授信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满足个体工商户、农牧业大户、农牧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型企业、进入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能耗和环保达标的制造业等各类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和城乡小额信贷需求。
(二)不断创新小企业贷款管理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中小企业贷款产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推出富有特色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各商业银行要根据银监会《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6号)要求,对小企业贷款可在到期前重新申请授信审查,贷款的期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经双方协商重新确定。
(三)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加快建立分类管理、分账核算、单独考核的制度和办法,形成适应小企业授信特点的授信审批、风险管理、激励机制、人才培训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加快建立高效的小企业贷款审批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小企业贷款审批发放上,合理设置审批权限,优化操作流程,建立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尤其要单列客户名单、单独管理、单独统计,以利于客户经理准确把握营销、信贷审批。
(五)不断创新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客户的信誉、经济实力、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风险程度,确定合理的、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水平。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