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克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传〔2015〕27号
颁布日期:2015-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克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44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5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农业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新财农〔2015〕36号)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纠正和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克州决定自2015年4月起至9月中旬,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关怀,直接涉及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克州发展稳定大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克州“三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此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谢和使命感,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组织,健全机制,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做好克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克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工作开展期间,如遇人员调整,依现岗位递补承担相应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艾克白尔•阿不都卡的尔(克州党委常委)

副组长:杨立新(克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迪力•买合苏提(克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员:阿不都江•依马木(克州水利局局长)

阿塔吾拉•伊布拉英(克州农机局局长)

陈建平(克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斌(克州发改委副主任)

阿里木江•麦麦提依明(克州农业局副局长)

努尔东•玉素甫(克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龙元勇(克州民政局副局长)

马文莉(克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显俊(克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魏学光(克州扶贫办副主任)

肖开提•阿布力米提(克州住建局副县级调研员)

阿克坦•阿布都拉米提(克州林业局副县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各县(市)、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自治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参与研究实施意见和督导工作。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过程督导,及时上报督导工作报告。具体分工如下:

克州财政局负责阿图什市;克州发改委负责阿克陶县;克州农业局负责乌恰县;克州畜牧兽医局负责阿合奇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克州财政局农业科。

主任:陈建平(克州财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俊梅(克州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郭庆(克州发改委农经科科长)

杨琳(克州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牙生江•那斯尔(克州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科科长)

成员:杜鹏(克州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赵忠(克州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周健(克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王勇(克州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任勇(克州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库尔班•努尔(克州住建局安居富民办科长)

彭战峰(克州水利局计财科科长)

张宏斌(克州扶贫办规划科科长)

艾尼瓦尔•库尔班(克州农机局农机管理科科长)

吐尔逊江•玉山(克州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科长)

王菁(克州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

薛理升(克州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贾新锋(克州财政局教科文科副科长)

张丽萍(克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丁安斌(克州财政局农综办副主任)

白克吐•居马(克州财政局农发办副主任)

刘婵娟(克州财政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谷令红(克州国土资源局科员(会计))

桑宁(克州林业局科员(会计))

库尔班•买合苏提(克州财政局扶贫办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主要包括: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等。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成立本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迅速启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三、协调配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发改、农业部门具体牵头,采取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州、县(市)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对涉农资金和项目分口把关的方式,调配得力干部,组织专业队伍,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克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关于开展克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克财农〔2015〕19号)的要求,有计划、按步骤,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组织开展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市)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监督,深入检查,力争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做到摸清情况、揭示问题、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提高效益,力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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