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传〔2009〕72号
颁布日期:2009-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克州“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9〕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克州“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克州“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月9日是自治区第十五个法定的“119”消防宣传日,为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塑造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在社会上营造出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为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扩大辐射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特制定克州“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李志新克州副州长

副组长:艾尼瓦尔·托合提克州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赵建军克州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成员:米吉提·肉孜克州安监局局长

杨立新克州建设局局长

陈广礼克州文体局局长

牛新成克州旅游局局长

朱学辉克州教育工委副书记

艾斯卡尔·白西尔克州卫生局副局长

解海龙克州工商局副局长

安维尔·塞来克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伏伟民克州消防局防火处处长

二、宣传周活动时间

今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从11月3日开始,至11月9日结束,各项宣传活动同步开展。

三、宣传周活动内容

(一)发表一次电视讲话。11月9日,克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发表一次电视讲话,动员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积极参与到“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中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将党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关怀、对消防队伍建设的关心、对人民群众的关爱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号召广大群众投身到消防宣传中来,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召开一次政法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联席会。依据2009年8月12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新社综办〔2009〕44号)要求,11月2日,克州组织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各县(市)也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推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特点依法履行好消防宣传职责,并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中将消防宣传职责落到实处。

(三)组织一次以“关注消防共筑平安”为主题的表彰大会。11月9日,组织开展一次以“关注消防共筑平安”为主题的表彰大会,表彰宣传在火灾预防、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涌现出的消防英模先进事迹,努力宣传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精神风貌和打造消防铁军的成果。同时对今年在“三化”建设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打造消防铁军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工作突出的消防志愿者、关注消防安全的“的哥的姐”、消防小卫士以及其他热心消防工作的社会人士进行表彰。

(四)结合消防站对外开放工作组织开展“新疆消防铁军探营”活动。11月3日至9日,阿图什市消防中队全天对外开放,欢迎新闻记者和各族群众开展“消防铁军探营”活动,让广大记者和群众零距离接触消防部队今年打造消防铁军训练成果,展示消防官兵的体能、业务技能,通过宣传报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部队在抢险救援中的特长和重要作用。阿图什市消防中队要及早做好“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开放的准备工作,提高讲解员的讲解水平,丰富现场展示内容,根据不同群体强化针对性和互动性,加强对广大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是要把逃生演练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五)组织社会单位和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三个一”活动。11月3日至9日,各县(市)、各部门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学校分别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学校为学生上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组织一场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和冬季火灾特点,以消防工作“五进”、“三提示”等为载体,向群众传播、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员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等能力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

(六)组织开展社区和农牧区消防宣传活动。11月3日至9日,各县(市)要组织各街道办、乡镇、村委会开展好城市社区和农牧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通过设立咨询点、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消防电影、趣味消防知识竞赛、小型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和农牧民普及消防常识,传授灭火自救技巧。

(七)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清真寺活动。11月3日至9日,一是各县(市)宗教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所有的清真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各县(市)宗教部门和消防大队要组织清真寺阿訇和宗教人士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灭火器的使用、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三是各县(市)宗教部门要求清真寺阿訇利用“居玛日”讲经之机,对穆斯林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八)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11月3日至9日,各县(市)要组织当地学生、工人和社会各界青年开展“消防青年志愿者”活动,要组织消防志愿者定期在城市广场、繁华地段发放消防宣传单、设立咨询点;深入到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农村,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演讲,灭火疏散演练等活动,把消防安全真正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九)举办一次大型的灭火救援演习。11月9日,克州消防支队在克州邮政局举办一次大型的灭火救援演习,克州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

(十)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11月3日至9日,克州各县(市)、各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单位门口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11月9日10时,克州消防支队在阿图什市人民广场通过展示消防装备、消防卡通画、设置消防咨询点等形式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十一)克州电视台、《克孜勒苏报》等新闻媒体要开辟消防专版、专栏。11月9日,克州电视台、《克孜勒苏报》要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集中刊播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及消防公益广告。

各县(市)除开展上述活动外,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借助一切可以利用的阵地,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宣传周活动,并根据实际制定本辖区宣传周活动方案,严密组织实施。

(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能力,积极向全国各级新闻媒体投稿、报送素材。各县(市)在消防宣传过程中好的素材要及时上报。

(三)各部门要提前着手,周密部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部门要指定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抓落实,确保宣传周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县(市)、各部门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总结于11月11日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及克州公安局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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