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吐鲁番地区2014年下半年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吐地行办〔2014〕130号关于转发吐鲁番地区2014年下半年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地区2014年下半年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吐鲁番地区2014年下半年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2014年上半年,金融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的大局,立足实际,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银行贷款投放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地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做好下半年地区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为重点,保持信贷总量的适度增长,千方百计完成信贷指导计划

上半年货币信贷工作总休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地区各金融机构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有效需求不足和存款持续下降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银行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投放12.71亿元,增长11.27%,高于全疆贷款增速2.17个百分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下半年,金融支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好地委《吐鲁番地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纪要》(吐地党纪〔2014〕29号)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要牢固树立为当地实体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抓住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努力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和优化力度,增加对经济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根据年初地区行署印发关于《吐鲁番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4年信贷与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吐地行办〔2014〕50号)要求,确保全年实现新增贷款20亿元,增幅不低于18%的增长目标,力争实现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疆平均水平。

二、以切实保障农副产品收购旺季资金供应为重点,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

(一)要大力配合推进农村“三权”抵押担保融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安居富民”工程“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吐地行办〔2014〕96号)要求,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综合考虑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额度及价值评估、贷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产品,积极参与地区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担保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前有所突破。

(二)切实保障农副产品收购旺季资金供应。继续落实地区出台的葡萄产业发展贷款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办法,围绕提升地区农副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能力,做好秋季鲜食葡萄、葡萄干、蔬菜、瓜果、棉花等农副产品收购旺季资金供应工作,确保全年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地区农村信用社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30%,力争达到50%。

(三)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有效满足普通农户的金融需求。一是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各部门大力推动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金融机构扎实开展农户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加大对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不断提高农村信贷满足率和银行信贷的覆盖面,对信贷支持比较弱、农民需求旺盛、信贷条件较差的乡镇,积极探索协调各部门建立财政、金融集中连片服务联动机制。二是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完善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制度,适度提高授信额度,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切实优化贷款流程,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手段创新适合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探索开发具有小额信用贷款和还本付息功能的银行卡,着力打造小额信用贷款服务品牌。

(四)继续加大对牛羊育肥产业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新疆肉羊肉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结合地区牛羊育肥生产周期,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增加信贷额度,支持和引导农牧民建设标准化棚圈、养殖小区、购买良种畜,支持培育一批养殖村、专业户和养殖基地,促进传统畜牧业升级改造,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

三、以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扶持计划为重点,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扶持计划,做好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生产企业的资金支持。要按照地区行署《关于全力以赴抓好下半年工业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地区有关经济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进展情况,了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采取银团贷款、票据融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贷款等方式,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确保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新增贷款增速。

(二)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水平与效率,确保扶持资金高效率落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要求,高度关注地区内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趋势和融资需求,积极主动做好小微企业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流程,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拓宽服务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金融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年末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计划签约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三)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努力实现地区直接融资的突破。加强与经信委、金融办、各工业园区的联系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充实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后备资源库,实行重点辅导、动态管理。通过业务培训、银企对接会、产品推介会等方式,主动贴近企业,对楼兰酒业等一批具备条件企业作为上市融资的重点培育对象,实行上门一对一培训辅导,推动实现地区企业上市融资的突破。同时,要积极引进第三方评级机制,提高地区中小微企业信用意识。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要大力提倡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开、公正的信用等级评价。

四、以支持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做好就业、助学等民生金融服务

(一)大力支持地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确保地区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作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主办银行,要积极筹措资金,创新贷款发放模式及担保方式,按照地区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协调会议的要求,大力支持地区安居富民工程1.5万户、保障性住房6687套建设的信贷支持。同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贷款审查、确认、贴息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和落实扶持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管理,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支持创业促就业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尤其是加大对农村妇女、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支持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支持创业促就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和妇女创业贷款的发放工作。

(三)继续推进助学和少数民族等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商业性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加强与各级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增强贷款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助学贷款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执行优惠利率等民族特殊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

五、以支持旅游、商贸物流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基础设施及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产业自身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着力加大对城镇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土地综合整治、“五个吐鲁番”建设、城镇生态建设等的支持力度,促成港城物流港、鄯善铁路物流园,煤炭交易、石材交易农产品交易等一批交通节点型、商贸流通型等特色鲜明的商贸物流业发展,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聚集辐射能力。

(二)以支持葡萄沟风景区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为重点,提高支持旅游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地区打造“新疆大客厅”的发展目标,改进信贷管理,以支持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市场的开拓为重点,推动旅游产业链的培育,利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开展景点收费权质押贷款,加大对中小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休闲旅游的信贷支持,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落实住房信贷政策,切实提高对城乡居民消费信贷的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严格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切实改善信贷服务,优化利率结构,合理定价,积极满足居民家庭购房的贷款需求,坚决杜绝出现首套房贷款停贷、压单等现象。同时,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满足居民大宗耐用消费品、新型消费品以及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

六、以防范流动性风险为重点,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一)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地委、行署各项维稳工作部署,确保正常营业秩序,为开户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地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运行。

(二)要不断提高风险管控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发生金融案件。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印发的《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所列报告事项,及时准确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

(三)各地方法人机构要加强流动性管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头寸充足。地区各法人机构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控制度,改进风险管理,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稳键经营,切实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当前,地区面临保增长、促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年初地委扩大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抓住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切实把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作为当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地区“六个百亿”产业战略思路,主动作为,贴近服务、找准自身在支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新观念,加大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中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地区经济金融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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