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3〕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新政发〔2013〕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新政发〔2013〕41号

一、201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2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五个始终”,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重大举措,全力打造新疆速度,努力创造新疆效率,经济社会发展亮点纷呈。初步统计全区生产总值7530.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9.1亿元,增长26.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58.4亿元,增长35.1%;均高于“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年均增长目标。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任务绝大部分完成或超额完成。

(一)优势资源转化步伐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型工业化迈出新步伐。始终坚持将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全面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大力培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区内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引导承接内地产业转移,取得了实效。美克二期10万吨1,4—丁二醇、中泰4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离子膜烧碱等一批化工项目年内试生产,神华新疆能源公司宽沟煤矿、塔什店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等一批煤炭、煤电项目建成投产;煤炭深加工、特色金属资源加工、装备制造、钢铁、建材、汽车等产业发展提速,煤化工、铝制品深加工、盐化工等特色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非石油工业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首次达到50%以上。年内新增原油产能481万吨、天然气产能30亿立方米、电力产能770万千瓦。工业信息化步伐加快,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启动“数字企业”、“数字城市”项目,实施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基地项目。初步统计工业增加值2929.9亿元,增长12.7%。主要产品产量中,煤炭1.36亿吨,增长13.8%;发电量1188.3亿千瓦时,增长35.8%;原油2670.68万吨,增长2.1%;原油加工量2426.9万吨,增长1.6%;钢材1289.8万吨,增长30.9%;电解铝97.1万吨,增长2.3倍;水泥4315.9万吨,增长36.1%;汽车0.4万辆,增长3.2倍。

现代农牧业健康发展。着力提升粮食、棉花、林果、畜牧、区域特色作物、设施农业六大产业整体水平,农业基地建设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持续提高。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196.7万亩,产量1273万吨,增长3.9%,实现了连续五年增产。大力推动新疆“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棉田高效节水建设加快推进,棉花播种面积2581万亩,产量354万吨,棉花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50%。南疆万亩特色林果基地节水示范工程持续推进,特色林果面积达2000万亩,果品产量736.8万吨。奶牛、生猪、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项目加快实施,肉类总产量133.8万吨、牛奶产量132.2万吨,分别增长6%和1.3%。以反季节瓜果、蔬菜为主的设施农业生产规模达100万亩以上,果蔬产能超过400万吨。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增值率接近50%。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预计年末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9300个,比2011年增加767个;订单带动农户156万户,增长13.2%,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品牌战略深入推进,初步形成国内主要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和区内农产品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已经产生了十余个中国驰名商标、几百个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

第三产业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三化”建设,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就业容量大、社会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以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餐饮业等领域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速推进,发展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初步统计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3%。旅游业成为重要的富民产业,接待入境旅游149.8万人次,增长13.1%;旅游外汇收入5.51亿美元,增长18.4%。接待国内旅游4711万人次,增长23%;国内旅游收入542亿元,增长31.8%。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大。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增长26.2%;债务融资、募股融资和再融资总额达464亿元,股权企业类投资企业直接融资108亿元。

(二)投资建设成效显著,消费需求较快增长。

始终把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作为调结构、惠民生、强基础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重点项目推进会”和自治区“项目促进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投资力度,狠抓投资任务落实,形成了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以发展促民生的良好态势。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实现新突破。2012年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282亿元,比2011年新增86亿元。“十二五”前两年,已累计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478亿元,落实中央专项基金及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40亿元,对支持我区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统计2012年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58.4亿元,比上年新增投资1546亿元,增速创1994年以来新高,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全部竣工投产30项、单投26项,新开工52项,在建150项,完成投资2260亿元,全面超额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13个大型灌区和3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全区地方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0万亩。建成奎屯—克拉玛依等4条高速公路,全区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514公里,新疆高速大通道公路网主骨架初步形成。建成兰新线红柳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等6个铁路项目,新增营运里程435公里。全面建成“西气东输”二线、东输成品油原油、中哈原油等管道。“疆电外送”步伐加快,新疆与西北联网750千伏第一通道工程已外送电量63.5亿千瓦时;第二通道主体工程提前竣工,预计整个工程将于2013年上半年完工;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快建设;全面启动疆内750千伏电网建设,已建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西至伊犁,东至哈密,南至巴州的“Y”字型750千伏主干网架。

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认真落实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家电补贴、重要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等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加强粮油储备库、肉类果蔬冷链物流等城乡流通网络和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农产品直销工作,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有效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实施一系列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增加居民收入的措施,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活跃。初步统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8.99亿元,增长15.5%。

(三)民生工程成效明显,居民收入大幅增长。

持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自治区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72.6%,确定的25类90项重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70%的项目超额完成任务。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统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2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394元,分别增长15.5%和17.5%。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企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46.7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60万人(次)。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五项保险参保2111万人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50元,增长25%。推进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230万优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及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等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3.7亿元。新建扩建儿童福利院30所,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万余人(次)。

定居兴牧工程支持3.96万户游牧民定居房建设,建成第一批定居兴牧工程1.25万户,累计开工户数占“十二五”规划任务的2/3。落实国家专项补助投资33.6亿元,支持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其中27项水源工程已经全部完工,212项骨干水利配套工程加快建设。建成安居富民工程31.5万户,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29.5万套。解决了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近2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新改建农村公路7306公里,新增沼气用户4万户。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已建成喀什—泽普段、和田—泽普段两条主干线。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支持建设各类项目上万个,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趋于协调。

将城乡规划编制列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投入专项资金编制各级城镇规划。已编制完成自治区、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总体规划。制定了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一核两轴多组群”城镇发展格局。加快城镇供排水、道路、燃气、供热、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乌鲁木齐市“田”字型快速路一期、“煤改气”等工程全面投入运营。全区供水普及率、污水综合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燃气普及率明显提高。城镇绿化、硬化、净化、亮化、美化进程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率达到44%。

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天山北坡经济带开发开放,《天山北坡经济带发展规划》已经国家正式批复。《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已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南疆三地州、北疆高寒地区和边境县市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编制完成《南疆三地州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将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主战场,把和田市、喀什市、泽普县、麦盖提县、巴楚县纳入扶贫政策扶持范围,在资金、项目方面予以支持倾斜,为助推南疆三地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强化价格监管,价格总水平平稳回落。

按照“保供应、稳物价、强监管”的要求,大力实施市场物价控制工程,加强供给能力建设,加大清费治乱减负,降低流通环节成本,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扩大物价补贴范围,强化价格监督管理,物价涨幅持续回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8%,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实施肉羊肉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新建24万吨粮油中转储备库和7.7万吨肉类、果蔬冷链物流设施,增加储备投放能力。重大节假日期间投放自治区储备肉3500吨。继续提高粮食收购信息参考价,建立糖料收购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出台棉花、烟叶收购价格。出台《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下达《新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加快建设肉类、蔬菜、果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意见》,全区已建成农副产品直销店近2000家。实施《推进自治区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工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和非常规用水价格等制度。合理疏导非民用天然气价格矛盾,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出台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价措施。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取消收费项目84项,停止和降低收费项目17项,对重点民生工程、援疆项目、园区建设等减免各类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4.2亿元。规范和降低医疗服务价格,206种药品价格下降,平均降幅17%,减轻社会负担约3亿元。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深入开展煤炭、建材、医药、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六)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博乐市、和硕县、玛纳斯县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县市,已登记农户2.5万户、登记土地面积71.7万亩。启动国有农林牧场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库尔勒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全区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90%以上,新疆建工集团、化工集团等一批重点企业完成改制重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取得重大突破,挂牌出让三塘湖煤田3个区块探矿权,成交价达320亿元,在积极探索资源效益最大化、资源开发惠及各族人民群众的改革思路方面迈出新步伐。成立中石化塔河炼化、新疆路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创了地方参股央企、地方和央企合作的新模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绩效考核范围由自治区机关的42个部门扩大到50个,试点地区延伸到4个地州和乌鲁木齐市的12个联系点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纳入自治区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国务院确定的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展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快速展开,走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前列,96%的事业单位推行了聘用制。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作为样板工程在全国率先宣传和推广;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淖毛湖至三塘湖、巴伦台至伊尔根等地方铁路前期工作全面展开。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医改各项任务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29.2万人,参保率为95%;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078.3万人,参合率为99.7%。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金额9.66亿元,给患者让利1.45亿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确定12所县级公立医院为改革试点医院。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喀什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全面展开,三一重工机械与零部件再造等一批规模企业相继入驻园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正式封关运营,商品展示、金融服务等领域的15个重点项目入驻中心。园区产业聚集效应初显成效。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签约额比首届增长11.8%,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较快增长,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08亿美元,增长21.8%。克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外需市场疲软、地缘政治等诸多不利影响,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外贸进出口总额251.7亿美元,增长10.3%。

(七)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围绕“创新型新疆”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乌鲁木齐、昌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加快建设,启动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工作。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多晶硅材料、高分子复合节能建筑材料等领域新建了5家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累计达到12家,其中5家被国家命名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基础建设不断增强,累计实施的2237所双语幼儿园已完工2233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民汉合校普通高中等项目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两基”成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更加均衡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比例40.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74%,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84.7%。推进实施《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高等教育体系不断完善。

大力实施“基层文化建设年”活动,加大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文化惠民力度提高。不断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主体不断壮大。首届新疆当代艺术双年展文化活动受到好评,全区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东风工程一期项目圆满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新闻出版事业平稳发展。西新工程四期二阶段15座实验台已有11座建成使用。全面完成6844个20户以下自然村和新通电20户以上自然村及新通电行政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惠及农牧区15.7万户。全面完成南疆三地州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三地州4151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实施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等建设项目。

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地市级医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农村急救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进展顺利,7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奖励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初步统计年末全区总人口2232.7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0.84‰。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建设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3项、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6项、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1093项。青少年体育工作蓬勃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势头迅猛。

(八)全社会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

出台了《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分解下达节能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合同能源项目管理、能源审计、节能评估等10余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要求,加强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项目能评审查制度,对所有新上项目进行节能评估,从源头上杜绝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建设。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190多个,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加强对各地州、部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和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两个可持续”,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启动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伊犁河、额尔齐斯河、艾比湖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在哈巴河等5个县启动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等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工程,大力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新增林地179万亩、封育98万亩、退牧还草1380万亩。争取国家批复了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恢复与保护工程规划。加大重点流域污染监测,对全区79条河流、128个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继续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对各类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良好区域、风景名胜区和人群密集区的生态环境实现全面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大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占79.8%,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九)对口援疆高效推进,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

始终把对口援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使命,全面落实第三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援疆工作会议暨产业援疆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全力推进援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2年19个援疆省市共组织实施地方援建项目1297个,628个竣工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援建资金114.2亿元,资金到疆率达到112%。围绕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将75%以上的援疆资金用于民生建设,一大批民生项目建成使用,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普遍拥护。产业援疆成效明显,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产业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赴10个援疆省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徐工集团、中广核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落户受援地州,有效促进了受援地县经济发展和百姓就业。自治区地方实际引进19个援疆省市经济合作项目1754个,其中新执行项目999个;已到位资金1493亿元,同比增长37.3%。智力援疆成效明显。全年完成柔性引才4184名,组织2587名干部人才赴援疆省市挂职锻炼,通过各类渠道培训新疆干部人才16.3万人次。2.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进行培训。全面启动自治区县、乡、村干部赴援疆省市轮训工作,培训基层干部人才1.9万人。教育、科技、文化、金融等各项援疆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化水平还不高,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加强,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外贸形势仍然严峻,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企业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等。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坚定不移地推进“三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通道建设,加快改革开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物价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进新疆科学跨越、后发赶超。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围绕“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的总基调,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相衔接,提出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三、2013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发展思路,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及调整,着力抓好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给予的差别化产业政策,积极对接产业转移,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步伐,努力实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新突破。

加快煤电、煤化工、煤电冶、煤电硅产业链建设。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新模式,实施三塘湖煤炭资源开发,加快白杨河煤炭资源整体勘探开发前期工作。加快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库车电厂二期扩建、和田热电厂等一批煤炭、电力等在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华能准东大井矿区六号矿井、库尔勒热电厂和疆电外送配套504万千瓦等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加快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基多联产、煤电冶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美克煤基精细化工一体化、中电投—新汶煤制气、中石化煤化电热一体化、华电准东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投产一批煤炭资源转换项目,尽快实现煤炭深加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快实施中石油“新疆大庆计划”,力促油气增产。积极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开工建设中石油阿克苏大化肥项目,加快乌石化炼油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强有色金属、重要稀有金属等资源深加工,加快建设罗布泊300万吨钾肥二期、八钢南疆钢铁基地、中泰120万吨聚氯乙烯、特变光伏产业循环经济等项目。积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建设优质棉深加工、南疆特色林果精深加工、北疆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出口基地项目和阿克苏纺织工业城棉纺示范项目。做好工业废渣、煤矸石及电厂炉渣等工业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等量置换落后水泥产能建设新线,提升节能减排标准。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在重点领域建设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增强产业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扎实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工程,实现重大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加快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依托重点工程,加速重大技术装备本地化、成套化和产业化,推进上海大众新疆生产基地乘用车、济南重汽新疆商用车、三一集团煤矿机械等项目建设。加快纺织、服装、特色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积极扶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信息网络、污染集中治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水平,引导资源加工型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向园区集中,培育一批专业特色鲜明、服务平台完备、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落实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积极发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商贸、培训、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

(二)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以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农牧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好势头。

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落实和完善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和效益。加强优势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小麦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加快“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重点实施良繁田、高标准节水棉田、高产稳产棉田和机采棉示范等工程,提高棉花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棉花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加快推进动物防疫体系、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加强生猪、奶牛和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提高肉类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给。推进南疆万亩特色林果基地节水示范工程,加快林木种苗基地、特色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和外销平台建设,增强果品贮藏保鲜和加工转化能力,提升林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大中城市周边“菜篮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等生鲜食品供给能力。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完善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建成一批规范化、标准化高效节水综合示范区,新增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以上。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农牧业防灾减灾等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推进农业产业化。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现代农副产品加工业,注重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辐射带动力和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外销力度。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稳步提高种粮直补水平和良种补贴标准。做好粮食、棉花、油料以及牛羊肉等农产品收储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切实落实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快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伊宁等城市建设,积极培育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交通节点型、旅游度假型、加工制造型、资源开发型、商贸流通型等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按照“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要求,加快产业聚集,支持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优势突出、支撑带动能力明显的产业项目,增强城市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城镇公共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及水电气热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力争2013年新增供水能力1700万吨,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牧民进城落户,帮助农牧民解决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实际需要,积极研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

(四)促进投资、消费快速增长。

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计划安排自治区重点项目330项,其中新开工50项,续建170项,全年重点项目投资完成3000亿元,比2012年增加740亿元。加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各重点行业投资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制定细致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目标。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和带动作用,优先保障安居富民和基础设施建设、“三农”、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建设。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落实好信贷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鼓励发展实体经济。吸引和鼓励民间投资,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大力推进一批民间投资参与建设的项目落地、开花结果,提振投资者信心。加强稽察监管,保障重大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尽早形成新增产能,确保完成投资计划。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一是增强消费能力。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增加中低收入特别是农民的收入,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目标。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积极促进消费升级。切实落实好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开拓城乡消费市场、扩大消费热点。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特色餐饮、养老、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培育住房、汽车、通信、文化等消费热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三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农村和中小城市商贸流通、体育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严厉打击消费领域违法行为,为消费创造良好环境。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扎扎实实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水利方面。围绕加快形成对发展战略全局具有重要保障和支撑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战略体系,着力加强重点流域开发治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期工程,卡拉贝利、阿尔塔什、吉尔格勒等一批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积极推动列入全国“十二五”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定居兴牧212项骨干水利配套工程,推进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牧民定居点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河流防洪、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交通方面。加快推动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面向国内、周边国家和疆内交通大通道。铁路抓紧建设兰新第二双线等5条在建铁路项目,建成霍尔果斯口岸站、库尔勒—阿克苏铁路复线项目,开工建设伊霍铁路电气化改造、红柳河—淖毛湖、巴伦台—伊尔根、将军庙—黑山铁路,加快哈密—额济纳、北屯—富蕴—准东、哈密—将军庙、库尔勒—格尔木、中吉乌等铁路前期工作,提高路网通达性和出疆通道能力。公路加快疆内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推进口岸、国边防公路升级改造,建成喀什—伊尔克什坦口岸、五彩湾—大黄山、沙尔湖—南湖等一批公路项目,积极推进吐鲁番—小草湖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提高技术等级和路网整体通行保障能力。民航开工建设富蕴、且末、库尔勒机场,加快乌鲁木齐国家西部门户枢纽机场前期,积极推进若羌楼兰、莎车、哈密、和田机场前期工作。管道围绕“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建成乌石化—王家沟成品油管道等项目,积极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新粤浙煤制气等外输管线建设。

电力方面。全面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加快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哈密—柴达木750千伏输变电外送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批准第二条、第三条特高压输变电外送工程。加快疆内骨干电网建设,建成伊宁—乌苏—凤凰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凤凰—西山—东郊、库车—巴州、库车—喀什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不断完善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提高送电能力。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解决好电网延伸区域内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建成光伏独立供电工程。

信息化方面。积极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继续实施国家信息化试点示范和重要信息系统工程,加快推进光纤宽带、3G、4G等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力推动社会领域信息化建设。

(六)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节能减排为重要抓手,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和守护好大美新疆。

始终遵循“两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好各项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严把规划关,对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止地下水无序开采。全面实施《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继续实施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塔里木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等重点流域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启动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期工程,加快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和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力争新增林地150万亩、封育100万亩、退牧还草2500万亩。高度重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以乌鲁木齐市为重点的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按照以大投资、大项目促进大节能、大减排的工作思路,从全局谋划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严格目标责任,强化各地、各部门、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考核,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尽快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做好指标分解工作。运用价格杠杆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多上、快上一批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支持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高耗能企业节能监察、能源审计,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七)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

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效率、更优的质量,持续推进民生工程,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稳定和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政策、安排投资、推进改革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创业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地(州、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会养老、社区服务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好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为重点的民生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30万户、游牧民定居2.71万户。新建廉租住房7.9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9.76万户,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3.8万户。推进农村水路气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解决60万人饮水安全和8.77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新增沼气用户2万户。在继续推进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的基础上,启动新疆“燃气化工程”前期工作。

落实好各项扶贫开发规划,加大以工代赈等各类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推进南疆三地州扶贫攻坚工程,全面开展边境扶贫工作,加强南疆三地州和边境县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直接关系贫困人群基本生产生活的项目,帮助35万贫困人口脱贫。

进一步加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教育方面,加强基础教育建设,实施58所乡、村两级双语幼儿园建设,建设44所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5334套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4所农村义务教育“双语”寄宿制学校,改扩建10所民汉合校普通高中,新建22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8所普通高校建设工程和18所双语师资培训基地项目。卫生方面,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急救体系、儿童专科医院、地市级综合医院、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等方面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积极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发展,实行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组织实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乡镇(社区)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东风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各类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开工建设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场馆,完善城乡社区体育设施。

抓好乡镇政府办公业务用房、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基层干部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基层党校、基层政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公检法司部门办案技术用房、审判用房、监管用房等项目,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八)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以促进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强化价格监管,巩固调控成果。一方面,要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综合运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政策性保险等手段,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供给能力。继续做好重要商品的产运销衔接,合理安排粮油、牛羊肉等主要农副产品收储和投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加强粮油棉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开工建设20万吨粮油中转储备库和10万吨肉类果蔬冷链物流设施。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继续发挥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完善价格调控措施。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合理安排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降低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清理涉企及民生领域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电信、银行、交通等价格和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

(九)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用改革的方法、开放的思路,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开创新局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2013年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积极做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二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完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重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做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四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下放审批权限。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五是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启动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六是毫不动摇鼓励、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敢于破除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对国营和民营企业的进入一视同仁,在一些行业进行先行试点;同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增强自身能力。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国家批准总体发展规划,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产业集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办好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深入研究沿边开发开放总体政策和规划,加快沿边地区与国内中心城市和周边国家的交通、能源资源大通道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努力把新疆打造成我国内陆开发开放的战略支点以及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机制。

(十)全力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对口援疆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援疆工作服务保障和宣传力度。开展好援疆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衔接好2013年援建项目计划与自治区有关计划,统筹使用好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对口援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双语教育等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产业援疆,用好差别化产业政策以及税费减免、地价优惠、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建设交通大通道及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为企业来疆投资发展提供良好的软件和硬件环境。利用好对口援疆平台,主动赴援疆省市开展项目对接和招商工作,努力把更多的企业、人才、资金、技术吸引到新疆,抓好已签约、已落地项目的跟踪,为企业做好各项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加快援疆项目落地速度。认真执行《对口支援新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援疆项目协调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和建设条件,继续做好援疆督察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援疆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