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2013年吐鲁番地区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批转2013年吐鲁番地区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批转2013年吐鲁番地区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3〕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人行地区中心支行《2013年吐鲁番地区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2013年吐鲁番地区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五个新跨越”的目标任务,现就2013年吐鲁番地区银行业信贷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提高稳健货币政策执行绩效
地委扩大会议提出2013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达到278.7亿元,增长12%,其中地方生产总值达到204.8亿元,增长15.5%;工业增加值达到151.7亿元,增长13%,其中地方工业增加值达到85.3亿元,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64亿元,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2亿元,增长3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30.9亿元,增长22.1%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777元,增长1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07元,增长14.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围绕上述目标,2013年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快”的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把握好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信贷合理较快增长。围绕地区“七大”发展战略,切实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重点项目、地区城镇化项目、对口援吐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努力提高稳健货币政策执行绩效。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要按照吐鲁番地区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投入情况的考核,提升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2013年地区银行业信贷增长的预期目标是:新增各项贷款22亿元以上,信贷增速不低于全疆平均水平(23%),努力实现信贷增速30%的奋斗目标。涉农贷款和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全疆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实现民贸民品领域信贷投放和企业使用债务融资工具零的突破。
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目标是:各国有商业银行要确保新增贷款12.6亿元,信贷增速不低于39%,努力实现新增贷款15.2亿元、信贷增速47%以上的奋斗目标。其中,工商银行要确保新增贷款5亿元,努力实现新增贷款6亿元;农业银行要确保新增贷款3亿元,努力实现新增贷款3.2亿元;中国银行要确保新增贷款2.4亿元,努力实现新增贷款3亿元;建设银行要确保新增贷款2.2亿元,努力实现新增贷款3亿元。农业发展银行力争信贷规模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邮储银行确保新增贷款0.9亿元,努力实现新增贷款1.5亿元;昆仑银行确保新增贷款0.5亿元,努力实现新增贷款1.5亿元;农村信用社确保新增贷款8.9亿元,信贷增速不低于24%,努力实现新增贷款11亿元。
三、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地区经济实现新跨越
(一)加快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1.确保“三农”信贷稳步增长。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地区“强农”战略实施,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30%,力争达到50%。在使用支农再贷款期间,农户贷款增量不低于所借用支农再贷款余额的75%,力争达到100%;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所借用支农再贷款余额的150%,力争达到200%。
2.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地区建立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配送一体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对宋峰物流、皇家瓜园、盛达商贸等一批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扩大对金凤凰、迈德果业、楼兰酒业、驼铃酒业、博士德果脯等一批精品葡萄、哈密瓜深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科技型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小微型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村官下乡创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通过积极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葡萄林权和水权抵押贷款,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贷款,创新涉农企业担保方式。三是继续加大对牛羊育肥业、多胎肉羊自繁自育的信贷投入,积极探索开展对吐鲁番黑羊、斗鸡、驴等特色畜牧业的信贷服务,促进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四是农业发展银行在继续做好粮棉油传统政策性贷款的同时,对于运作规范的政府融资平台,要在加强风险管控的基础上,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
3.有效落实农业保险条例,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各保险机构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推广适合地区农业发展的保险产品。要以地区大棚产权、集体林权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实施棉花、设施农业大棚、养殖业等农业保险业务,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增强农牧业抗风险能力,为地区“三农”发展提供保障。
(二)以支持优势和支柱产业为重点,切实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
1.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地区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强力支持煤炭煤电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无机盐化工、金属加工、建材等五大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万向、圣雄、华电、神华、中电投、大唐、沈宏等大型企业发展和重大工业续建项目的信贷投入力度,促进地区传统优势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转型升级。
2.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低碳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做好国电青松、国投、荣风、五凌、银风等风电项目、华能、中电投、大唐等光伏发电项目、鄯善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区建设的信贷营销和投放工作。
3.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落地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投入。重点支持鄯善化工园区、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吐鲁番经济开发区、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园区及沈宏工业园等资源加工型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使园区真正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和工业经济发展的增长引擎。
(三)拓展城镇化的金融服务内涵,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开拓思路,以推进吐鲁番新能源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加大对地区基础设施、保障房及商品房建设、产业园区、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服务业、居民消费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服务内涵。做好支持就业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有效扩大居民消费,实现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相互促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积极培育以旅游文化产业、交通物流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企业,拓宽信贷增长点
1.以支持葡萄沟景区、库木塔格景区、火焰山地质公园建设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为重点,提高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一是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号)要求,围绕地区打造“新疆大客厅”的目标,各金融机构要改进信贷管理,以支持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市场的开拓为重点,推动旅游产业链的培育,加大对中小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休闲旅游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以及家访点和“农家乐”等休闲农业的信贷投入,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二是以景点景区建设为载体,加大对政府重点扶持、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营销力度,着力推动地区现代传媒业、文化演艺业、文化旅游业、体育休闲业、文化创意业、文化会展业、健康娱乐业“七大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2.积极支持现代物流企业。促成吐鲁番港城、鄯善铁路物流园建设,支持交通节点型、旅游度假型、加工制造型、资源开发型、商贸流通型等特色鲜明的商贸物流业发展。发挥个体经营性贷款作用,继续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农超对接”、“美食街”等工程建设,促进城乡市场流通,提升城乡居民消费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着力增加民生信贷投入
1.人民银行要加强就业、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两居”、助学等惠民信贷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要求,发挥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大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投入,扩大金融优惠政策惠及面。
2.全力做好“两居”工程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作为主办银行,要在加强“两居”工程贷款风险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创新贷款发放模式及担保方式,切实保证地区建设1.1万户“安居富民”房。
3.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投放工作,支持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农村妇女、刑满解教人员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4.着力推进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力争实现零突破。人民银行要加强与民宗委、经贸委的联系,将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列入地区中小微企业帮扶计划。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对接,加大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的推广和落实,实现民贸民品贷款零突破。
四、打造服务平台,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一)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新增贷款增速。人民银行要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功能,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探索开展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大力推广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等,全力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
(二)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信贷投向实体经济。搭建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计划》,选择100户成长型企业进行银企项目签约,履约率应达到90%以上。人民银行要加强签约项目贷款的督促落实和考核工作,确保银企项目高起点对接、高效率落地。
(三)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努力实现地区企业直接融资零突破。一是充分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应用。人民银行要加强与经贸委、金融办、各工业园区的联系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债券发行企业后备资源库。通过业务培训、银企对接会、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加大债务融资工具宣传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贴近企业,积极做好发债企业的营销和项目储备。要加强与上级行和交易商协会的沟通联系,为企业设计融资方案,协助企业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推动1-2家条件成熟的大中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力争2013年实现债务融资零突破,并培育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条件的企业群体。二是积极支持圣雄、沈宏、楼兰酒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双牵头的优势,以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为切入点,加快推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快金融生态示范县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出台《金融生态示范县市试点工作方案》,评定金融生态示范县,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进一步优化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吐鲁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地区金融组织体系日益完善。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