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吴金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吴金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4〕144号、158号、167号、169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吴金辉任楚雄州预防腐败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兼);

李立任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余维任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刁晋光免去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楚雄州工业学校校长、州技工学校校长,州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建波免去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