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丽政办发〔2009〕176号
颁布日期:2009-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市长、县(区)长信箱”是打造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根据省政府建设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市长、县(区)长信箱”在沟通群众,服务群众,促进政府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宗旨

“市长、县(区)长信箱”是了解民意、倾听民声、汲取民智、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及来信办理回复工作的重要性,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及来信办复工作,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市长、县(区)长信箱”来信办复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国家的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展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市长、县(区)长信箱”的办复工作

(一)“市长、县(区)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原则

以国务院《信访条例》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来信人提出的正当合法要求,要及时依法、按政策办理;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抓好跟踪督办工作;对目前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来信人解释清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市长信箱”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市与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来信的登记、交办、办理和审核、考核工作。

2.市政府信息化办负责“市长信箱”及“市长信箱来信处理系统”的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3.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政职责范围内来信的处理和回复。

4.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市长信箱”办复工作的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来信,研究并协调解决来信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尽快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明确受理、办理“市长信箱”来信的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从收信、登记、阅信、办理、督办、回复、反馈、结案、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市长信箱”来信办理流程

1.政务类信件

受理。市政府办公室对来件要素齐全的政务类信件予以受理。并报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形成初步处置意见后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或处理意见对来信做出具体处置。对其中确定“公开”、“公开并回复”的来信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将其在“市长信箱”中予以公开,对需回复的来信明确办复单位及办复时限。重要信件报市长批示后,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一般信件转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信箱”或市直部门直接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件明确主办单位牵头办理。

承办。承办单位对“市长信箱”交办信件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联合办理信件时,主办部门要主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信件,研究协调解决信件反映的有关问题;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解释清楚,确保问题不扩大,矛盾不激化。办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办理时效与质量。

答复。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根据政府办公室的处置意见和要求,应由承办单位直接回复的,承办单位直接将办理情况回复来信人,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报告与来信人的联系反馈情况。经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将承办单位的答复情况在“市长信箱”上予以公开。对经市长批示,明确由相关责任单位办理的信件,办理单位直接将办理及答复意见报市政府办,由市政府办负责予以答复和处理。

督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掌握信件办理情况,督促有关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落实承办事项,对市长批办信件要采取网上、电话、发函等方式进行催办。

2.信访类信件

信访类信件按信访有关规定办理。

(四)办理时限

“市长信箱”来信办复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传递信息快捷、简便的特点,做到快交、快办、快复。对转交地方和部门直接办理的来信,承办单位应自来信公开或收到交办通知(电话、邮件、传真)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3个工作日内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10个工作日内办复;情况特别复杂的,30个工作日内办复,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对市长有明确批示或情况紧急的信件,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办理。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信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办信工作。并将分管领导、具体办理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09年12月10日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0888-5116298,5128680(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分管领导或具体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各县(区)、各部门“市长信箱”办复工作人员每日应负责浏览和查询丽江政务网“市长信箱”公开信息,并处理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来信。

(二)承办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应做到:一要文稿规范。报告要格式正确,言简意赅,条理清楚,文字流畅,有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印章。二要事项办结。查办事项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到位。需要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措施。三要意见统一。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报告要会签,做到意见统一。市政府办公室要每月汇总办信工作情况并报告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市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纳入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考评和通报。市政府办公室每个季度对各县(区)、各部门“市长信箱”来信的受理、办结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对在办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各县(区)的“县(区)长信箱”参照“市长信箱”的管理和办理程序执行,凡是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的,一般都必须进行公开。

附件:

答复格式样式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答复格式样式

×××县(区)人民政府(丽江市××委办局)

对市长信箱某某某〔200×〕××号来信的答复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某月某日给丽江市“市长信箱”提交的×××来信(某某某〔20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你的来信已转我县(区、委、办、局)受理,现答复如下:

××××××××××××××××××

(单位名称)

年月日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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