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义务主体单位及职责

(一)明确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明确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主管部门,原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仍常设市工业信息化委;明确各县区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为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及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单位的职责仍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24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09〕46号)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91号)中明确的相关职责为准。

(二)明确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义务主体单位及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0〕55号)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229号),重新明确市直参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义务主体单位名单(见附件1);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义务主体单位名单由各县区政府参照市直名单,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后,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

按照玉政办发〔2008〕18号文件要求,市属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组建并管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并按照《目录》体系及时、主动、准确、全面、规范地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负责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维护及保密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要求,认真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做好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的整理和报送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整合,负责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信息维护以及96128政务服务专线联络员的管理。

(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继续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74号)文件要求为准。

二、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主管部门

1﹒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及信息公开网站的重新规划建设;

2﹒负责本级政府所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管理员及96128政务服务专线联络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3﹒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改版建设及政务信息查询系统账号的申请和管理;

4﹒负责《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检自查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5﹒负责指导各新成立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等工作。

6﹒负责配合同级保密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长效机制,组织技术力量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施常态化的保密审查。

(二)机构改革中新组建、调整或更名的部门

1﹒负责明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2﹒负责编制发布本部门的《指南》和《目录》;

3﹒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信息维护;

4﹒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管理和信息维护;

5﹒负责本部门常见问题及日常应公开政务信息的定期整理上报,负责本部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6﹒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管理员及96128专线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三、近期重点工作

根据省政府3月11日召开的四项制度联席会议要求,为确保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稳定有序,近期各级政府部门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务必于2011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府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做好机构改革后新组建、调整或更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各项基础信息的整理上报。

机构改革中新组建、调整或更名的部门,应尽快确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管理员以及96128政务服务专线联络员,同时规范填报《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管理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市级部门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表》(附件3)、《县区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表》(附件4)、《部门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采集表》(附件5)、《行政许可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6)、《玉溪市96128政务服务专线部门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7)和《玉溪市96128政务服务专线部门授权信息表》(附件8)。上述表格务必于3月31日前汇总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三)组织做好机构改革后新组建、调整或更名部门《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

市直新组建、调整或更名的部门务必于4月20日前编制完成,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于5月1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本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县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调整或更名的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并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做好机构改革后新组建、调整或更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工作。

由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新组建、调整或更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各部门新建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设置由部门自行确定。在机构改革中撤消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不再保留,原网站发布信息的备份整理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要求:市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调整或更名的部门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建设;县区新组建、调整或更名的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新网站建成开通后,原已撤消部门的信息公开网站同时关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各级政府部门的义务和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应及时调整和理顺各自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职责关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并负责组织协调本地、本部门《目录》和《指南》的编制以及各类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因政府机构改革而出现脱节。

(二)规范管理,完善机制

1﹒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妥善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2﹒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明确的程序,对拟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保密审查台账,切实加强痕迹管理。不得以保密审查为由拒不公开政府信息。各级行政机关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文件时,要明确移交文件的密级,注明是否可向社会公开。

3﹒要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186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制度,同时将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情况统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表》的统计内容,定期统计上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常态化。

4﹒要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9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三个延伸”建设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150号)两个文件的具体要求,在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管理员、96128政务服务专线联络员及相关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政务服务专线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实施96128政务服务专线授权解答机制、录音交办机制和基础信息定期更新机制。

(三)加强督查,整体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常抓不懈。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不脱节、不走样,2011年下半年,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工业信息化委等部门将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对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采取问责方式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督查,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的各项工作。

(四)按时报送,确保质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义务主体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区的工作月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于每月15日前,通过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汇总发布《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通过月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问效,有力推进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96128专线建设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莉芳

李欣

王一逍

联系电话:0877—2072595

2018628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义务主体单位名单

2﹒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管理人员信息采集表

3﹒市级部门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表

4﹒县区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表

5﹒部门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采集表

6﹒行政许可项目信息采集表

7﹒玉溪市96128政务服务专线部门基础信息采集表

8﹒玉溪市96128政务服务专线部门授权信息表

9﹒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报表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义务主体单位名单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

二、市政府派出机构(1个)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三、部门管理机构(2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务员局

四、市政府其他机构(1个)

市人防办

五、市直其他机构(23个)

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抚仙湖管理局、市移民开发局、市防震减灾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烟草产业办、市贸促会、市档案局、市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局、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畜牧局、市博物馆

六、中央、省驻玉单位(8个)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玉溪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玉溪中心支行、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

七、市属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14个)

玉溪一中、玉溪师院附中、玉溪民族中学、玉溪卫生学校、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院、玉溪体育运动学校、玉溪特殊教育学校、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八、县区政府(9个)

红塔区人民政府、江川县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澄江县人民政府、华宁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

附件2

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管理人员信息采集表

姓名工作单位所在科

(处、室、中心)职务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信箱

注:1﹒上表中各项内容请认真、清晰填写,勿留空白。

2﹒专职管理人员若发生调整,请及时重新填报此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二O一一年月日

附件3

市级部门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表

部门名称:填表人:

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政务信息查询

工作负责人

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管理员

96128政务服务专线信息联络员

注:96128政务服务专线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同时作为部门服务电话。

附件4

县区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表

县区名称:填表人:

名称姓名所属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

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网管中心负责人

培训教师

附件5

部门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采集表

部门名称: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问题标题问题分类问题内容解答部门解答内容

1公民如何更改年龄?公安、安全、司法我身份证上的年龄是错误的,应该如何更改?云南省公安厅公民需更改户口年龄,持个人申请、村(单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原始卡片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口原底,如查找不到原户口证据的,可持医院出生的病历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到公安局户籍科审批。再持户籍科签发的《更改年龄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

填表说明:

各部门主动收集业务相关的常见问题和解答,按上表格式组织填报。问题分类为:国民经济管理、固定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国土资源、能源,审计,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与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工作,国防,综合政务,其他共20类,请对应填报。

附件6

行政许可项目信息采集表

单位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请在选择项上打“√”]

窗口接件是()否()[请在选择项上打“√”]接件窗口

网上预审是()否()[请在选择项上打“√”]

承诺时限[工作日]承诺时限说明

收费标准入驻政务

服务中心是()否()

联系人联系电话

需提交的材料

前置条件

办事流程

法律依据

备注

填表说明:

1.窗口接件。指该所在部门是否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若无则不填。

2.接件窗口。如果该事项所在部门已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则可直接填写该窗口的名称,如“工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委窗口”、“39号窗口”等,如果没有设立窗口,则无需填写。

3.网上预审。指该事项将来是否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4.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是指该事项办理是否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办理窗口。

5.需提交的材料。如果该事项有模板支件、样本文件、说明文件,则请提供相应电子文件。

附件7

玉溪市96128政务服务专线部门基础信息采集表

报送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

部门名称

96128查询专线负责机构

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96128专线承担部门联系电话

96128联络员A姓名专线转接电话手机

96128联络员B姓名专线转接电话手机

息地址所属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电子邮箱名称

传真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电子邮箱

乘车线路乘车线路

职责

职能(请根据三定方案作简要描述):

部门业务及服务事项目录序号目录分类承办部门服务电话

1

2

3

4

5

6

7

8

说明:1﹒“分类”项请填写属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哪一项;

2﹒“承办部门”中若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请填写本机关及服务电话,属于下属机构或法律法规授权机构受理的填写受理机构及服务电话;

3﹒增加所属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目录内容请附表列出。

附件8

玉溪市96128政务服务专线部门授权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时间授权时限

授权问题及解答问题

解答

内容

填表范围: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委托执法单位

表格下载: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下载网址:http://www.ynf.gov.cn/yx_model/

上报方式:将部门盖章确认的纸质文件报市信息产业办公室96128工作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到[email protected]

授权信息较多的,可以附表的形式统一填报。授权时限没有准确限定的,应填“长期”,有准确限定的,应注明授权解答的起止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9

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报表

(2011年月度)

填报县区、单位:(签章)

填报人:填报日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单位数量

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条

本月度主动公开信息数条

其中:(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信息数条

(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条

(3)通过其他形式主动公开信息数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单位数量

累计依申请公开总数条

本月度申请总数条

其中:1.当面申请数条

2.传真申请数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条

4.网上申请数条

5.信函申请数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条

7.保密审查送审数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条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条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条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条

(2)“非本部门掌握信息”数条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条

(4)“免予公开信息”数条

(5)“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条

(6)“非《条例》所指信息”数条

(三)政务信息查询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单位数量

网上查询数人次

现场接待查询人数人次

96128专线转接电话接听数人次

(四)申诉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单位数量

行政复议数件

行政诉讼数件

行政申诉数件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指定专兼职人数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单位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元

减免费用总数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兼职人员总数人

其中:1.全职人员数人

2.兼职人员数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统计指标单位数量

本月实施保密审查的信息总数条

其中:经审查同意公开信息数条

经审查不予公开信息数条

其中:涉密信息数条

敏感信息数条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负责人(签字):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