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安监管科技〔2013〕9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专项规划》(浙安监管科技〔2011〕223号)等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和支撑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重要作用,促进监管手段创新和监管水平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管、行政许可、事故上报等方面,信息化取得了广泛的应用,信息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利用。但一直以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缺少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安全生产信息技术标准严重滞后,难以实现业务协同和信息的交换共享;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滞后,信息资源深度挖掘利用不够,影响了信息化功效的整体发挥。同时,信息化人才紧缺矛盾突出,专业化、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各级安监部门信息化基础薄弱,严重制约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是贯彻“科技兴安”战略、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信息技术已成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的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迫切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和保障。所以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围绕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和浙江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要求,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主导、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标准规范、提升应用效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为推进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全面实现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数据共享”为基本原则,明确从业务系统开发为中心向以数据共享为目标转移的工作思路,确立省级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平台应用建设为核心,做好顶层设计,分级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市、县进行个性化开发应用,坚持统一开发和个性化开发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全省上下一盘棋,大力推进各级安监部门已建平台和业务系统的资源整合,全面消除“应用空白”和“信息孤岛”。
三、总体目标、基本框架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强化顶层设计为统领,统一标准规范为基础,突出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信息利用为主线,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到“十二五”末,建成覆盖省、市、县安监部门的统一网络和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完善政务应用、综合监管、应急救援三大平台,初步建成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硬件支撑、网络运维、综合协调五大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推动阳光政务,动态监管与科学决策,促进安全管理与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基本框架
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基本框架。顶层设计是信息化规划到实施的桥梁,是规划的延续和细化,也是信息化实施的前提和依据。有效的顶层设计是减少重复建设、投资浪费和信息孤岛的必经阶段。省局安全生产信息化顶层设计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三个平台、五大体系”,即一个数据中心;安全生产政务平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三大平台;建设完善网络运维体系、硬件支撑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协调体系。
涉及行政许可、执法监管、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统计、标准化建设、安全诚信、培训考核等各类业务系统,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开发建设范围;办公自动化、公文传输、阳光政务和统一网站管理后台等政务类应用,全部纳入安全生产政务平台;应急资源、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等辅助决策类管理系统全部纳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三)主要任务
1.加快建设全省安全生产信息数据中心
省级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是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数据核心,要以省局基础数据库为核心,建设完善各类安全监管专业数据库,各市要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十二五”期末要全部建成,并实现与省数据中心的实时交换。
——基于省局已建地理信息平台,以数据共享为要求、业务流程为支撑、各级适用为原则,在已完成的一期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完善应急救援资源管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管理、企业网格化管理、地理平台标注展示、数据挖掘分析、企业日常台帐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管业务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业务全面覆盖,数据实时交换。
——实现以企业基础数据库为核心,完成涵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专业数据库、非煤矿山资源信息库、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库,安全培训人员信息库、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隐患分级分类数据库、特种设备信息库和执法信息等专业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最终实现全省各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信息的全面共享。
2.加快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开发一个系统,出台一个标准,完善一类规范,建成一个专业数据库。
——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数据交换规范》为基准,延伸设计各类专业系统数据标准和建设规范,按照“一系统一规范”的要求,省、市、县各级安监部门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标准规范起草、完善修订和发布执行。
3.坚持统一开发和个性化开发相结合的建设模式
坚持统一开发和个性化开发相结合的建设模式,通用业务系统省局集中建设,专业系统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由市县个性化开发,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行政许可、培训考核、事故统计、标准化建设类通用业务系统,由省局统一投资开发,全省各级推广使用;安全诚信、执法监管类业务模式差异化系统,在严格执行统一标准规范的前提下,由各市县(区)个性化开发建设。
——全省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不仅面上推进,更要点上突破,同时实现与省局、市局基础数据库实时交换。
4.加强硬件支撑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网,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对基层监管条件规划要求,加强基础硬件配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按评定的级别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5.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
重视信息化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省、市、县各级安监部门信息化建设协作机制,省重点开发的系统要征求市局意见,市里开发的系统要报省局备案。
——编制出台全省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各类预算、招投标、系统建设和管理运维机制,逐步完善并最终形成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体系。
6.深入开展横向协调沟通
高度重视横向协同问题,在完善各级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做到各类业务系统能实现与安委会成员部门之间的横向数据交换共享。
——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的优势,与各成员单位间形成良好的信息化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公安、工商、质监、海洋渔业等部门的信息化成果,补充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短板,充实各类信息数据成果,为政府应急救援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数据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各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建设全省信息化综合协调体系,加强信息化推进工作的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在贯彻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发展的有关措施和办法。
(二)加快队伍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培养既懂安全生产业务、又懂信息化的融合型人才,确保各市有一名以上专业人员负责市局的信息化工作。同时落实和完善人才使用、交流、奖励等政策,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队伍建设环境。
(三)加深业务融合
利用省、市二级企业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加深各类系统的业务融合,加大融合深度与广度,省级部门横向贯通,市级部门纵向协调,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挖掘各类信息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共享和共建共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推进过程中,同步推进、相互融合,强化信息化支撑,避免重复劳动,切实减轻信息化工作强度。
2013年6月4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