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文化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浙文办提〔2014〕6

共青团青联组等代表在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63号《关于净化手机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我厅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随着手机智能化的快速发展,手机网络化已日益进入到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愈来愈多的青少年通过手机互联网络这个平台来了解外界或结交新的朋友,可以说手机智能上网已给广大青少年在学习、生活、娱乐及信息联络等方面带来了全新的沟通方式和渠道。但互联网在其发挥积极因素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负面影响,由于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较弱,缺乏正确使用网络的指导,加之网络监管滞后,网上色情、暴力、恶俗刺激游戏及非正常网恋等问题,已对青少年的价值观、道德观及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也日益增多,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文化部门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整治手机互联网游戏,规范网吧经营秩序,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保障学生安全,一直是我省各级文化部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文化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严格监管互联网经营场所,每年会同团省委、宣传、教育、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把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地区作为重点区域,着重清理整治非法经营场所,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法经营户,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共青团青联组等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健全手机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手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对手机网络有效监管,强化对青少年网络素质教育”等建议,对规范和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有较强的针对性,通过加强道德修养教育,培养其对网络的安全识别能力,从而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认识手机及手机网络的两面性,以多种方式学习、娱乐和休闲。

文化部门将积极配合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坚持“堵、疏”结合,进一步加强对网游、网吧等互联网经营场所的日常巡查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浙江省文化厅

2014年3月26日

(联系人:章建军联系电话:0571-8521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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