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杭政办函〔2016〕48号
颁布日期:2016-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6〕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5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杭银行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响应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积极防范应对风险,为我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提供了扎实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为鼓励先进,经综合评价,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贡献评价第一等次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二、贡献评价第二等次

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杭州联合银行、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三、贡献评价第三等次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恒丰银行杭州分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江苏银行杭州分行、渤海银行杭州分行、民泰银行杭州分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稠州银行杭州分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台州银行杭州分行、浙江网商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金华银行杭州分行。

希望上述在杭银行机构,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意识,优化金融生态,提升抗风险能力,为全市加快建设以“一港湾两中心”为重点的长三角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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