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主要道路广告整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杭政办发电〔2011〕30号
颁布日期:2011-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主要道路广告整治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1〕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主要道路广告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杭州市区主要道路广告整治方案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城市市容景观品位,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案)>的决定》(浙人大常〔2005〕5号)和《杭州市区30条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区主要道路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消除视觉污染,美化市容环境,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以下简称市区)已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30条道路两侧。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以及经审批未按许可要求设置的墙面广告;未拆的屋顶广告、立地单设广告,并对广告设施拆除后破损的建筑立面进行修缮。具体整治任务由“广告乱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另行下达。

四、整治时间

2011年10月-2012年6月。其中中河、上塘高架两侧广告整治试点工作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其他28条道路2012年上半年实施整治,2012年6月底前完成。

五、整治原则

(一)“块抓条保”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市文明办、城管委、工商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三个一批”原则。户外广告整治坚持“取缔一批、规范一批、保留一批”的原则。取缔一批:即对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墙面广告进行拆除。规范一批:即对经过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设置的墙面广告按《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进行整改;对明显影响市容景观的已破损店招店牌进行整改。保留一批:即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墙面广告和设置形式、大小、色彩与建筑景观相协调的店招店牌予以保留;对道路整治和立面整治统一设置的店招店牌,按《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治后予以保留。

(三)“查漏补拆”原则。对原整治遗漏或未拆净的屋顶广告、立地单设广告进行再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四)“美化墙面”原则。对因广告设施拆除造成破损的建筑立面,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缮。

六、整治方法

(一)点面结合。以中河、上塘高架两侧的违法广告整治为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上半年在其他28条道路全面推开。

(二)自拆与强拆相结合。由户外广告公司、产权(管理)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并做好墙面修缮工作;对未按整治时间要求自行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由属地政府组织执法部门、街道实施强制拆除,并对相关单位依法从重处罚。

(三)拆除与整改相结合。对基本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要求,但设置形式、大小和色彩与建筑景观不协调的墙面广告,以及破损影响市容景观的店招店牌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四)整治与控制相结合。在对中河、上塘高架两侧广告实施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其他28条道路的违法广告整治,同时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开展审批,杜绝广告乱设现象;对30条已规划道路以外的312条主次道路进行现场广告采集,锁定本底资料,实行严格的长效管控,一旦发现新增违法广告立即予以拆除。

(五)整治与美化相结合。户外广告实施拆除造成建筑立面破损的,由户外广告公司、产权(管理)单位按照要求对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户外广告公司、产权(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要求进行修缮的,由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后,由属地政府负责做好建筑立面修缮工作。

七、整治阶段

(一)试点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在杭报上发布广告整治通告,并公布投诉电话(12319),加强社会监督,发放自查自改通知单和开展专项整治政策宣传单。

2.自查自改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各户外广告公司、产权(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户外广告自查、整改和拆除,并自行做好因广告设施拆除引起建筑物破损的修缮工作。

3.强制拆除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对限期未拆除的户外广告,由属地政府组织力量实施强制拆除,并修缮破损的建筑立面。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1月10日)。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广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其他道路整治步骤。

1.整治任务采集、核查、梳理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31日)。市城管委组织对28条道路各类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现场采集、核查,明确整治任务。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30日)。户外广告公司、产权(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自查、整改和拆除,并自行做好因广告设施拆除引起建筑物破损的修缮工作。

3.强制拆除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10日)。对限期未拆除的户外广告,由属地政府组织力量实施强制拆除,并修缮破损的建筑立面。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广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市区主要道路广告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举措,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市区主要道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沟通,坚持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市区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违法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及其造成墙面破损的修缮工作。

市文明办:配合做好对整治道路户外广告的摸底调查,协调、督促违法公益广告的拆除工作,规范公益广告管理。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做好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整治的协调、督促、考核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执法局违法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和执法支撑工作。

市工商局:配合做好对整治道路户外广告的摸底调查和相关整治工作。

市规划局:配合做好对整治道路户外广告的摸底调查和违法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并做好有关规划的指导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相关经费,并督促区财政落实专项整治相关经费。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三)部门带头,落实问责。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行整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违法广告。对不配合或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办发〔2007〕100号)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市开展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监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做好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与管理氛围。

(五)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户外广告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破损建筑立面进行修缮的,先由属地政府落实资金负责“代整治”,确保立面修缮工作落到实处。

(六)强化考核,总结表彰。新增违法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继续纳入街面保序考核范围,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城市管理“四化”考核内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七)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本次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整治活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户外广告设置品位,美化市容环境。

1.加强监管。按照《关于印发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广告办〔2010〕2号)规定,加强对342条主次道路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特别是对已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30条道路的广告设置要加强管控,加大对新增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规范审批。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划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审批,广告设置申请单位必须在申请报告中注明广告设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对未按整治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广告以及广告设施拆除后未做好墙面修缮的广告公司,必须依法处罚后方可予以广告设置审批。

附件:市区已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30条道路

附件

市区已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

30条道路

西湖大道(城站火车站¬–南山路)、凤起路(新塘路–保俶路)、体育场路(环城东路–保俶路)、艮山路(杭海路–环城东路)、武林路(环城北路–庆春路)、湖墅路(大关路–环城北路)、杭大路(天目山路–曙光路)、解放路(环城东路–湖滨路)、清泰街(环城东路–中河中路)、庆春路(新塘路–环城西路)、建国路(文晖路–望江路)、复兴路(秋涛路–之江路)、中山路(文晖路–上仓桥路)、文一路(湖墅南路–紫金港路)、文二路(莫干山路–紫金港路)、文三路(莫干山路–紫金港路)、曙光路(保俶路–北山路)、延安路(体育场路–高银街)、文晖路(绍兴路–莫干山路)、莫干山路(石祥路–环城北路)、东新路(留石快速路–文晖路)、绍兴路(文晖路–上塘路)、秋涛路(天城路–复兴路)、东坡路(庆春路–解放路)、保俶路(文一路–北山路)、中河高架段沿线(运河段–复兴大桥)、上塘高架段沿线(留石快速路北向下匝道口–运河段)、环城北路(环城东路–莫干山路)、金华路(登云路–湖州路)、环城西路(体育场路–庆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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