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莫干山风景区等四家单位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莫干山风景区等四家单位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的通知
湖委办〔2014〕15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各基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熏陶,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对全市41家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复评,莫干山风景区等4家单位不符合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要求,根据《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决定撤销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莫干山风景区长兴八三机场
中国织里商城航天科普知识展示基地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