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09〕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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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六日
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积极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也是我市努力实现现代化“三步走”战略目标最为关键的五年。科学制定《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务实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制定一个既充分符合我市区域实际、又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纲领性文件,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好基础。
(二)总体要求。
1.前期研究上要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前期研究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直接影响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选题上要针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通过多领域、多要素、多角度的综合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同时,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抓住影响我市中长期发展的趋势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寻找破解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举措。课题研究主要以自主研究为主,研究成果能直接为提出《规划》总体思路以及起草《“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服务。
2.规划编制上要突出科学性和操作性。《规划》是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紧扣科学发展观这一主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战略的眼光,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发展阶段,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思路,明确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取向,为编制《规划》理清思路、打好基础。《规划》要立足我市区域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和深化前期研究成果,准确把握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科学制定规划目标体系,强化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明确现阶段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要强化规划的项目支撑,谋划和梳理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增强规划的操作性。
3.方法理念上要突出过程性和实用性。要开门编规划,既要重视规划成果、更要重视编制过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和规划透明度。规划的讨论过程,就是了解衢州市情、统一各方思想和增强发展信心的过程;规划的论证送审过程,就是宣传衢州战略、把握发展趋势、争取专家理解衢州和上级政策支持衢州的过程。要坚持自主编制和借用外力相结合,尽可能将衢州市的课题成果、发展思路和重大项目更多地纳入国家或省级政策、规划和项目盘子中,切实提高基层规划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4.规划体系上要突出有效性和系统性。专项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深化和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合理界定和明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做深做实专项规划,使之达到作为项目审批或安排投资依据的深度。要强化规划的衔接和审核,所有规划要与已颁布的中长期规划、空间规划等紧密衔接,建立和完善规划的前置性审查制度。逐步建立以《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衔接、层次分明、功能清晰完善的规划体系。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规划目标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中长期战略目标相衔接。《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开展前期研究、编制《纲要》和做实重点专项规划。
(一)开展前期课题研究。
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2009年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影响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主要包括总体思路、区域环境、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城乡统筹、对外开放、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环境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各县(市、区)要立足区域实际,开展“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综合课题研究。
(二)编制《纲要》。
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纲要》是引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重点针对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领域,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框架;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任务;提出重大工程和产业布局;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谋划梳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等。
(三)做实重点专项规划。
“十二五”专项规划是《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要立足本市实际,充分体现本领域的特点,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项目支撑、保障措施到位,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使之真正成为能够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按照务实、精简、有效的原则,市政府将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安排若干项重点专项规划。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2年多(2009—2011年初),分前期研究和规划总体思路形成、《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和论证送审等三个阶段展开。
(一)前期研究和规划总体思路形成阶段(2009年6月—2009年12月)。建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编发工作方案,形成总体思路研究初稿;根据部门申报“十二五”专项计划提出衢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由市政府审定,确定重点专项规划;完成相关前期调研课题,着手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完成总体思路和重点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大纲,完成前期研究成果汇编和考核评比奖励工作。
(二)《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9月)。拟定《纲要》框架大纲,完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三)征求意见和论证送审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初)。征求各县(市、区)、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草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考核评比奖励。
四、《规划》编制工作的保障措施
《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群众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和配合相关工作,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展开和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衢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将机构建立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照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市政府将与相关责任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质量和时间要求,并进行考核奖励。对照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分年度进行考核评比奖励。2009年度主要针对前期研究重点课题进行考核评比奖励,2010年度主要针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奖励。考核评比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要安排“十二五”规划专项经费,用于邀请专家咨询论证、规划编制费用补助、规划资料编印和规划编制工作的考核奖励。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也应积极筹措工作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工作到位,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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