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通报

绍政发〔2014〕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精神,经评估验收,决定命名以下15个乡镇(街道)为第三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具体名单如下:

越城区:富盛镇、马山镇

柯桥区:湖塘街道、华舍街道、齐贤镇

上虞区:曹娥街道、小越镇

诸暨市:草塔镇、次坞镇、浣东街道、马剑镇、五泄镇、直埠镇

嵊州市:贵门乡、仙岩镇

希望以上乡镇(街道)再接再厉,深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各地要积极开展争创活动,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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