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绍政办发〔2010〕131号
颁布日期:2010-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和市人大《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切实提高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责任意识,理顺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抓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明确重点

(一)全力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计划,确保顺利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组织起草“十二五”减排规划,使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减排项目监管,深入开展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按污染减排要求,按时完成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和上虞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将出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标准控制在100mg/L以下;抓好嵊新污水处理厂整治,在确保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加大生活污水和周边企业工业污水的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尽早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完善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严格执行产业导向政策,积极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速构建生态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减排提质”。

(二)实施曹娥江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曹娥江流域省级工业园区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巩固萧绍区域(绍兴片)印染化工行业整治成果,深入推进企业废水治理,全面完成中水回用、污水预处理、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程改造,确保污水预处理和中水回用等设施正常运行。继续深入开展曹娥江截污工程,规范曹娥江沿线排污口整治,完善流域内污水收集管网,有条件的企业一律达标进管;难以进管的,建立完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尽快完成新昌梅渚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嵊州曹娥江干流沿岸9家造纸企业的截污进管工作。建设跨界断面水质监测体系,做好嵊新交界黄泥桥断面维护工作,按省里要求建设嵊虞交界章镇断面、虞绍交界桑盆殿断面和曹娥江大闸闸前等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深入实施曹娥江流域采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政府及所属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要加强整治,按要求减少采砂作业船只和储采砂场,确保河道规定断面水质浊度达到计划目标。

(三)加快推进鉴湖水域综合整治。按照《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绍兴市区及绍兴县鉴湖水域水环境整治任务。做好鉴湖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优先安排印染企业集聚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加快淘汰印染化工落后产能,编制福全镇、漓渚镇和兰亭镇的镇域总体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排污管网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规划。加大鉴湖保护区的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堵截鉴湖水域的排污口和清下水排污口,特别保护区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100%,一般保护区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90%;加强鉴湖保护区内生活源污染控制,年内完成漓渚江两岸陈年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开展漓渚江等河道清淤工作,逐年提高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护区内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有效控制保护区内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

(四)完成浦阳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工程。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流域内各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建成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所有水污染企业环保设施配备率、运行率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确保流域内水系断面及水库水质达到预定水质目标。重点做好电镀等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整治工作。

(五)深入开展平原河网水环境整治。继续推进清水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实施截污、清淤、整治和引水等措施,顺利完成曹娥江引水工程基本建设、运营管理及引水工程沿线公共配套、亲水设施增设等工程建设任务;至2012年,市区主要河道完成清淤150万方,绍兴县完成清淤120万方,上虞市完成清淤75万方。切实做好浙东古运河(绍兴段)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完成越城区城南南池江、坡塘江(大环河以南段)、谢墅江、躲柱江和新开河等“五江”整治任务;绍兴县继续加强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和漓渚江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和管理。加强对曹娥江流域和鉴湖流域(重点是南池江、坡塘江、娄宫江、漓渚江、秋湖江、项里江、型塘江、夏履江、西小江等鉴湖上游水域)的布点监测,实行一月一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重点水污染企业及进入绍兴市区的主要河流断面的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扩大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覆盖面。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督,对偷排、漏排企业要严肃查处。到2012年,确保市区河道水质得到根本好转,全部满足Ⅳ类水体要求,其中上游部分河道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六)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进一步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健全饮用水源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御能力。完善《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加生态奖励补助资金。巩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成果,各级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现存的居民住宅要实施有计划搬迁,对保护区内出现的“农家乐”餐饮业和涉水旅游项目要依法予以关停。加快推进绍兴市区汤浦水库、嵊州市南山水库、新昌县长诏水库和诸暨市陈蔡水库四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

(七)着力改善城市城区水环境状况。全力落实建设资金,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泵站、管网建设,2010年底前分别完成5000吨/日以上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务,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三年建设计划”和新“811”确定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19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2年,绍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10年,完成市区南风苑小区、华侨新村一期沿河小区(1-12幢)、西江小区、胜利西村、金马小区和凤凰岛等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内河水系功能,完成市区曹娥江引水工程中洄涌湖湖区及其他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具备引水、蓄水条件,加强翻水站建设管理,完善内河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餐饮业环评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环评审批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控制餐饮业的排污行为。开展餐饮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废水直排内河的餐饮单位;加强对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的源头管理,开展专项行动,防止市区河道水质受到污染。

(八)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水环境防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和“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程,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覆盖面,对相对偏远的乡村,因地制宜推行联户建设厌氧酸化加生态湿地等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不断规范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实施农村河湖池塘环境整治,努力恢复和提高水体自净功能。加大对测土配方技术的推广力度,全面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九)积极开展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确保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0吨/日的污泥焚烧设备正常运行,到2011年4月达到3000吨/日的污泥焚烧处置能力;加快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1200吨/日(一期600吨/日)污泥处置项目、上虞春晖能源750吨/日污泥焚烧发电项目、上虞蓝星集团500吨/日污泥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建设步伐。通过完善污泥处置设施,建立覆盖全市的污泥安全处置网络。进一步加快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进度,利用现有基础,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反渗透工艺,及早开工建设,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要求力争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分解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到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年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挂钩。

(三)严格执法,提高能力。根据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要求,强化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监管能力。

(四)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完善“绿色信贷”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行为与信用等级挂钩,不断扩大企业环保档案的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监管体系。建立水污染防治环保奖励机制、环境整治和保护的激励补偿机制。

附件: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

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间

1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认真学习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法律意识,落实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市委宣传部2010-2012

2全力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计划,确保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制定“十二五”减排规划,使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2010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减排项目监管,进一步开展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2010

按时完成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和上虞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将出水COD排放标准控制在100mg/L以下市水务集团、上虞市政府市环保局2010.9

加强对嵊新污水处理厂的整治,在确保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加大生活污水和周边企业工业污水的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尽早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嵊州市政府、新昌县政府市环保局2011

完善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严格执行产业导向政策,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速构建生态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各县(市、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贸委2010-2012

3全面实施曹娥江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曹娥江流域省级工业园区规范化整治“回头看”,深入推进企业废水治理,全面完成中水回用、污水预处理、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程改造,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深入开展曹娥江截污工程,规范曹娥江沿线排污口,完善流域内污水收集管网,有条件的企业一律达标进管;难以进管的,建立完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2010

完成嵊州市沿曹娥江9家造纸企业截污纳管嵊州市政府市环保局2010

完成新昌梅渚工业园截污纳管工作新昌县政府市环保局2010

建设跨界断面水质监测体系,做好嵊新交界黄泥桥断面维护工作,按省里要求建设嵊虞交界章镇断面、虞绍交界桑盆殿断面和曹娥江大闸闸前等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各县(市、区)政府、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0-2012

扎实推进曹娥江流域采砂管理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曹娥江流域采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河道规定断面水质浊度达到计划目标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政府市水利局2009-2011

4加快推进鉴湖水域综合整治编制福全镇、漓渚镇和兰亭镇的镇域总体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排污管网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规划绍兴县政府2010-2012

做好鉴湖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堵截鉴湖水域的排污口和清下水排污口,特别保护区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100%,一般保护区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90%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2010-2012

加强鉴湖保护区内生活源污染控制,年内完成漓渚江两岸陈年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开展漓渚江等河道清淤工作,逐年提高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绍兴县政府2010-2012

保护区内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绍兴县、越城区政府市水务集团2010-2012

有效控制保护区内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绍兴县、越城区政府,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2010-2012

5全面完成浦阳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工程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流域内各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建成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所有水污染企业环保设施配备率、运行率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确保流域内水系断面及水库水质达到预定水质目标诸暨市政府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市农业局2010

重点做好电镀等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诸暨市政府市环保局2010

6深入开展平原河网水环境整治顺利完成曹娥江引水工程运营管理及引水工程沿线公共配套、亲水设施增设等工程建设任务市水利局2010

完成市区主要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清淤150万方。绍兴县完成清淤120万方,上虞市完成清淤75万方绍兴县、上虞市、越城区政府,市水利局,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2010-2012

切实做好浙东古运河(绍兴段)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县(市、区)市水利局2010-2012

完成越城区城南南池江、坡塘江(大环河以南段)、谢墅江、躲柱江和新开河等“五江”整治任务越城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2010-2012

加强绍兴县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和漓渚江流域工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善垃圾收集长效管理绍兴县政府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2010-2012

加强对曹娥江流域和鉴湖流域(重点是南池江、坡塘江、娄宫江、漓渚江、秋湖江、项里江、型塘江、夏履江、西小江等鉴湖上游水域)的布点监测,实行一月一报市环保局2010-2012

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督,对偷排、漏排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2010-2012

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重点水污染企业及进入绍兴市区的主要河流断面的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0-2012

7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健全饮用水源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御能力。巩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成果,各级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现存的居民住宅要实施有计划搬迁,对保护区内出现的“农家乐”餐饮业和涉水旅游项目要依法予以关停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2012

完善《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加生态奖励补助资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0-2012

加快推进绍兴市区汤浦水库、嵊州市南山水库、新昌县长诏水库和诸暨市陈蔡水库四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市水务集团、各县(市)政府市环保局2010-2012

8着力改善城市城区水环境状况2010年底前分别完成5000吨/日以上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务,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三年建设计划”和新“811”确定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19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2年,绍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2010-2012

完成市区南风苑小区、华侨新村一期沿河小区(1-12幢)、西江小区、胜利西村、金马小区及凤凰岛等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市水务集团、越城区政府、市建设局市财政局2010

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内河水系功能,完成市区曹娥江引水工程中洄涌湖湖区及其他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具备引水、蓄水条件,加强翻水站建设管理,完善内河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市旅游集团市水利局2010-2012

严格按照餐饮业环评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环评审批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控制餐饮业的排污行为市环保局2010-2012

开展餐饮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废水直排内河的餐饮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2010-2012

加强对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的源头管理,开展专项行动,防止市区河道水质受到污染市环保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2010-2012

9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水环境防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和“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程,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覆盖面,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不断规范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实施农村河湖池塘环境整治,努力恢复和提高水体自净功能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办、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2010-2012

加大对测土配方技术的推广力度,全面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2010-2012

10积极开展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确保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0吨/日的污泥焚烧设备正常运行,到2011年4月达到3000吨/日的污泥焚烧处置能力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市环保局2011.4

加快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1200吨/日(一期600吨/日)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市水务集团绍兴县政府2011

加快上虞春晖能源750吨/日污泥焚烧发电项目、上虞蓝星集团500吨/日污泥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建设步伐上虞市政府市经贸委2010.12

进一步加快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进度,利用现有基础,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反渗透工艺,及早开工并建成投入运行绍兴县政府市环保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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