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城区“两无三化”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温州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城区“两无三化”工作的通知

温委办发〔2013〕8号

鹿城、龙湾、瓯海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六城联创”活动,加快推进环境大整治、大建设、大改善,共建共享“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六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11号)和《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温委办发〔2012〕19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城区“两无三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无三化”工作的认识

“两无三化”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基于改善城区公共环境、深入推进“六城联创”而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六城联创”关联度最高、老百姓最期盼、最能惠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动政府、社会和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自2011年开始实施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考评工作以来,在增强基层“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意识,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推动城区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提升城区环境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群众普遍认同。然而,对照“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目标,“六城联创”的指标要求以及老百姓的期盼,我市环境建设在档次品位、精细化程度、长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温州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六城联创”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将接受中央文明委第2次年度测评,其他城市创建都要迎接省级考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将以“两无三化”为重点的基层公共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市委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推动转型发展、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提升“两无三化”工作水平

(一)突出拆违和城市“疮疤”整治。严格执行“违必拆、六先拆”机制,加大拆违力度,完成市区拆违500万平方米以上;巩固实施每月“十大典型违法建筑”拆除制度,继续深化“无违建道路”、“无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及时查处新建违法建筑,巩固拆违成果。按照“祛疤增绿添美”的要求,加大对违建点、污点、乱点等城市“疮疤”整治美化力度,深化“祛疤栽花”行动,切实消除视觉污染。

(二)突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强化主次干道、居民社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及周边的卫生整治和管理,清脏治乱,不留死角。突出对公厕、垃圾坞、果壳箱等卫生设施的精细化管理,保持卫生设施布局合理、整洁有序。健全完善卫生保洁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足保洁力量,整合保洁员职能,探索建立“一路一把扫帚”的包干保洁制度,确保保洁到位,做到“五无五净”。推进城区、城郊环卫保洁一体化,积极打造良好公共卫生环境。

(三)突出抓好绿化建设和养护。加强市区公园、小游园、附属绿地、城市绿道网和社区绿道网建设,完成市区绿化建设2700公顷,确保十大山地公园、40个森林公园、119个滨河公园开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对现有公园、主要道路绿地和小区绿地等景观效果、绿量进行改造提升。推进城市园林化改造,精心设计建设一批城市街头广场绿化小品,做好绿化彩化,提升绿化品位,做到文绿相融、神形兼备。建立完善绿化养护长效机制,落实绿化日常巡查和定期养护制度,有效解决缺株死株、残疾树、“绿化带垃圾污染”、“绿化带种菜”等突出问题。

(四)突出亮化美化建设。巩固提升城区46条主要道路和17条示范路的亮化美化成果。加强功能性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完好率92%、亮灯率98%以上。着力推进主要道路及两侧的绿化景观、公园广场、小游园、桥梁、标志性建筑的景观亮化设施建设,深化户外广告、招牌、橱窗亮化改造提升,确保主要道路亮灯率达到90%以上。注重亮化美化亮点培育,开展“最靓招牌橱窗”评选活动,加强重点区域亮化精品建设。由市住建委牵头,按照“政府统一规划设计、政企合作建管养”的思路,做好瓯江、温瑞塘河、公园、桥梁、景观大道等具有温州地域文化特色的亮化美化,彰显瓯越文化魅力。

(五)突出“美丽街区”和“幸福社区”创建。以“360度环视无疤点”为目标,围绕“两无三化”工作要求,由点及面,推进区块化、组团式整治美化。以“一街一品、一路一风格”为指向,开展“美丽街区”创建活动,通过统一设计、集中整治、整体美化,做到“无违建、无疮疤”,洁化到位、绿化美观、亮化大气。按照“立面美观协调、招牌安全规范、橱窗亮丽通透、门前整洁有序”的要求,深入推进临街门面美化整治(具体要求按温委办发〔2012〕72号文件执行),重点打造一批“美丽街区”。以“五型五感”为创建内容,推进星级“幸福社区”创建(具体要求按温委办发〔2012〕152号文件执行),创成一批“生态宜居、生活便捷、管理高效、文明和谐、亲坊友邻、守望相助”的现代化星级幸福社区。“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创建实效纳入“两无三化”考核。

三、强化“两无三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两无三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长抓不懈、强势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市联创办负责做好“两无三化”工作的牵头抓总,市城管与执法局(园林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委等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业务指导和帮扶。各区(功能区)及街道(镇)要进一步健全理顺“两无三化”组织领导机制,跟踪工作进度,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联动。“两无三化”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各地、各部门要找准症结,统筹推进。要突出以城中村改造为切入点,纵深推进“两无三化”工作。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四边三化”行动、破难攻坚大行动、幸福社区创建等活动,着力消除“两无三化”工作盲区,提升“两无三化”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考核。将“两无三化”工作纳入“六督联查”范围,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六督联查”机制,严肃问责;市文明办(联创办)、市考绩办要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对工作成绩滞后、整改工作不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落实到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媒体曝光情况纳入考核评比。继续实施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考核评比工作,考评办法原则上按温委办发〔2012〕19号文件执行,具体考评细则以《2013年度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为准,“两无三化”工作成效纳入各地、各单位年终考绩,其他奖惩办法按照温委办发〔2011〕12号文件执行。

附件:《2013年度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

附件

2013年度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分值

评分细则

无违建

违法建筑拆除

按照“违必拆、六先拆”的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完成当月十大典型违法建筑拆除与交办拆除任务;拆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原状、应绿化及时绿化。

14分

按当月拆违面积和累计拆违率排名赋分,累计拆违率评分按累计核实拆违面积与全年应拆违面积之比赋分。

4分

十大典型违法建筑与交办拆除任务每发现一件未完成的扣0.2分。

清理利用率评分按已清理垃圾利用的件数与当月实际拆违件数之比赋分。

长效机制落实

巩固拆违成效,有效落实违法建筑整治查处长效工作机制,新建违法建筑按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拆除;完成无违建道路、小区(村)创建率任务。

12分

新建违法建筑及时查处率按有效查处的件数与当月新建违法建筑件数之比赋分;无违建创建按任务完成情况赋分。

无疮疤

按期完成“祛疤栽花”十大项目,对辖区的违建点、烂点、污点、乱点等“疮疤”进行有效整治,清除视觉污染。

5分

(加分)

祛疤增绿以点为单位、其他类型疤以路为单位,每完成1处加0.2分,其中祛疤增绿视面积加0.2-2分,累计不超过5分。

洁化

环境卫生

状况

辖区内无垃圾堆积和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处置,无垃圾焚烧现象。道路保洁到位。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农贸市场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

15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辖区内公厕、垃圾坞、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坞、垃圾箱、垃圾收运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

5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长效保洁

机制建设

和落实

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到位,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划分等级,落实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做到主要道路连续性清扫保洁,其他道路定时清扫保洁。临街、临河单位、商店实行“门前三包”、“河前三包”。

5分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绿化

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长效体制机制完善,绿地养护和管理到位,没有占绿、毁绿等行为发生;行道无缺株、枯枝和残疾树;该绿能绿,绿化到位,保持长绿,无大缺损,没发生在树上悬挂物品、借树搭棚等妨碍树木生长行为。

15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绿化建设

挖掘绿化潜力,完成绿化建设任务,并对现有绿地景观进行改造提升。

10分

根据实际进度赋分。

亮化

攻坚道路各类亮化设施完好、规范,按时启闭,并对现有景观亮化进行改造提升。

15分

按温委办发〔2011〕144号文件执行,15分封顶。

数字城管

数字城管受理的洁化、绿化、亮化和拆违问题按规定完成处置。

5分

按《温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标准》评分。

“美丽街区”和“幸福社区”创建

按照“360度环视无疤点”、“一街一品、一路一风格”和临街门面美化整治(温委办发〔2012〕72号)等要求,开展“美丽街区”创建。以“五型五感”为创建内容,按温委办发〔2012〕152号文件要求,开展星级“幸福社区”创建。

按实际加分

根据“美丽街区”评比和星级“幸福社区”创建情况,以加分形式计入年度总分。评上“美丽街区”和四星级“幸福社区”分别加1分,五星级“幸福社区”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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