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纳税地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0-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纳税地点的通知

渝地税发〔2010〕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批示精神,从2010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其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向其分行及支行(名单见附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涉及的区县局应积极做好纳税人的接管工作。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不再集中征收该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原下发的《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各分支机构集中缴纳营业税和附加税费的通知》(渝地税发〔2006〕127号)停止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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