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文号:松政发〔2007〕6号
颁布日期:2007-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松政发〔200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主办部门对所承担的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真抓实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县(区)、各部门要按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重点工作目标进度表》,同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政府做一次书面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届时将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

二OO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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