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平安大庆”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平安大庆”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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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平安大庆”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6〕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平安大庆”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三日
关于推进“平安大庆”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
为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网络防范体系,维护良好的公共安全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是推进平安大庆建设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收入差异逐渐加大,部分不安分的人产生了不正常的心理落差,对社会治安造成潜在威胁。同时,由于我市地域辽阔,社会治安防范仅靠人防已经远远满足不了需求,需要人防、技防、物防三者的有机统一。因此,必须大力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网络防范体系,建设一批数量足、质量高、效能好的“顺风耳”、“千里眼”,实现对社会治安的全时空、全方位防控,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取情报信息、第一时间准确打击犯罪活动、第一时间防范事态扩大、第一时间控制复杂局面,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宁。
(二)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已经不再以吃、穿、住为主要的生活需求层次,安全需求在人民心中逐渐占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安全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通过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可以形成一个网络防范系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需求。
(三)建设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是政府、企业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我市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有效防范违法犯罪的物防、技防等科技建设还明显滞后,应用于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的科技建设与实际的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要把握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的主动权,遏制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就必须将信息化元素引入其中。建设以电子技术、视频技术、传输技术等为核心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已成为新时期科技强市的迫切要求。通过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支撑和服务于安定、祥和、平安城市的建设。
二、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建设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大庆、平安大庆的总体要求,调动和整合全市社会治安防范资源,建设覆盖全市及石油石化企业的科技防范网络,发挥科技防范在加强社会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2006年底,全市重点城区、居民住宅区技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共复杂场所技防覆盖率达到100%,重要单位、重要部位技防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全面完成我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三)建设步骤。本着“确定重点、分步实施、分期完成”原则,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分期分批进行开展。工程分为二期完成:一期工程包括政府部门、大型公共场所、金融网点、治安复杂或案件多发区域、城区繁华路段、主要道路路口、易燃易爆重要要害部位、居民住宅区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单位或重点部位。二期包括校园、网吧、火车、汽车始发站;居民小区次要出入口、小区内中间部位、主要交叉口、中心花园、点与点无法覆盖的路段,市场内中间部位、主要交叉口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写字楼、商场、宾馆旅店招待所、饭店、洗浴中心、农贸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一般部位。
三、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市综治办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及整体推进;市公安局负责技防建设的工作部署,政策、标准制订,对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验收,对技防工程和产品进行管理,当好参谋助手;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市区新建住宅、商服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市教育局负责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市文化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技防管理;市物价局负责监控人员上岗培训收费论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落实商场、商业街、各类批发市场技防建设和技防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重点安全生产场所、库房、加油站技防建设及技防管理;市交通局负责车站及交通车辆技防建设和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各物业公司;市财政局负责对资金投入、政府投资进行审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资金,并做好辖区技防建设推进;市内七家电信企业(网通、油田通信、联通、铁通、电信、移动、石化通信)负责对技防建设提供网络传输保障,加强各电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大庆炼化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石化公司等大型企业要按照《大庆市加强治安科技防范建设2006~2008年规划》文件要求,完成技防建设目标。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市技防建设工作。
(二)资金保障
公共场所及重要道路的技防建设及主要传输线路费用由各级政府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和金融单位及其所属的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市属居民住宅区技防建设费用由各级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各受益单位要自行负责与公安监控中心的接入费用,自行维护本单位内部技防设施。
四、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形成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整体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构。根据《大庆市加强治安科技防范建设2006~2008规划》,成立由市综治办牵头的推进技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项目任务的相关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责任和措施,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系统建设和应用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各单位要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扩大对外宣传,充分发挥大众媒体正面引导作用,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要通过设立专栏、制作影视宣传片、撰写调研文章等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工作成效,努力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要坚持“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的原则,按照公安部门的指导意见、技术规范和《大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进行建设,为纳入以公安监控中心为核心的报警与监控网络做好充分准备。各大企业在开展技防建设中,要主动征求公安机关意见,按照《大庆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建设,防止出现各自为政、无法联网的问题,确保建成覆盖全市的技防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四)提高素质,培养人才。为保证全市技防建设工程能够发挥最大效益,公安部门要对监控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颁发证书,实现技防监控人员持证上岗。各建设单位要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大胆引进和使用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管理机制,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施展才能。
(五)合理投入,注重实效。各建设单位既要加大投入力度,又要节约建设经费,精打细算,用足用好建设经费,防止铺张浪费。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出现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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