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1-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白山政明电[2001]2号

各县(市)区徐斌特急白山政明电〔2001〕2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市春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对春防工作的领导力度。二、强化宣传,立足长远,切实提高公民消防法制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各地要坚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原则,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并作为春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各新闻单位都要自觉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春防期间突出抓好社会消防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抓好内部职工群众消防宣传教育、开放消防站、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展览、组织观看消防表演和训练、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等形式,进行一次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真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明确责任,深入检查,切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立即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一次以查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规章制度执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大风天管理、专兼职消防队、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一些消防工作中比较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一般火灾隐患和消防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消防安全问题严重的,要现场办公,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力争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一方平安。四、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切实加大消防处罚力度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履行国家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责,依法从严行政,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严格监督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久拖不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隐患,各级政府要采取断然措施,该停的停,该封的封,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对春防期间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除对火灾事故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按照《消防法》要求逐级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五、强化训练,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执勤备战工作各级公安、专职、民办和义务消防队伍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本着“仗怎么打、兵怎么练”的原则,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对重点单位和要害目标要搞好实地联合灭火演练,增强各种队伍间的相互协调,加强执勤备战,发生火灾迅速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春防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春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消防支队)。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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