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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3〕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体制,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全省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及其办事机构。
总指挥:洪虎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总指挥:全哲洙省委副书记
杜学芳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李斌副省长
路运忠省军区副司令员
马俊清省政府秘书长
指挥部秘书长:刘长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指挥部副秘书长:李殿富省卫生厅厅长
安莉长春市副市长
吕钦文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李殿富省卫生厅厅长
副主任:杨明信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义省卫生厅副厅长
吕殿林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二、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继续保留,改行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通报防疫工作,沟通疫情信息,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讨论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保留,与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各地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机构的设置,由当地政府决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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