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0-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政办发〔2006〕158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组织实施好“十一五”规划纲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我市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项指标,明确完成时限,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主要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实施意见等报市政府(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联系电话:2521245)和市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2521644)。市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和年度评价考核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工作重点序号主要工作任务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
一、主要发展指标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万元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2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市三产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国税局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左右,五年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65亿美元左右。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8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建设局、市统计局、嘉兴电力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二、产业优化升级10积极推进技术创新,重点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网络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新能源技术、现代装备技术等先进生产技术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进程,到2010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左右,主要行业骨干企业的工艺技术及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2加强品牌培育,到2010年,拥有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各10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15个以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10个以上的相关技术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工业生产性投入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70家,其中超100亿元的2家。重点发展临港工业、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四大产业集群。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4推动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提升扩容,到2010年,全市省及省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建设以嘉兴港和内河集装箱港为主的海河联运物流基地、以沪杭高速和乍嘉苏高速沿线为主的物流走廊,到2010年,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物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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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优化升级16加快大型专业市场建设,努力建成茧丝绸、皮革、羊毛衫、家纺等行业全国性的交易中心和丝织、汽车、农产品、副食品等区域性的交易中心,到2010年市场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7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完善重点景区设施建设,打响“红色之旅”品牌,着力发展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农家乐”休闲旅游,到2010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26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00亿元。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农业经济局、南湖风景名胜区、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8健康稳妥地发展房地产业,继续扩大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规模,有序发展中高档住宅,积极发展标准厂房、总部经济、养老公寓等新型房产。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9加强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建设,到2010年,全市蔬菜瓜类、晚稻和“双低”油菜基地面积分别稳定在180万亩、185万亩和80万亩左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加强粮油、畜禽、水产、果蔬等四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障体系,新建标准农田2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0万亩,新建、改建标准化圩区140万亩,加快嘉兴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等一批科技园区建设,建成长三角重要的农业科技和种子种苗中心。市农业经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三、推进滨海开发20统筹开发建设滨海新区。按照“四统两分”的原则,统筹编制滨海新区空间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各项开发政策,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点建设。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
21加快港口建设,到2010年,拥有生产性码头泊位40个以上,年货物吞吐能力40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30万标箱/年。嘉兴港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
22大力发展临港工业。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能源、新型建材、造纸、船舶修造业,积极做好PTA、PX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海宁市政府、嘉兴港区
23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作用,重点引进电子、机电、精密器械、汽车配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尽早完成3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到2010年,力争出口加工区单位平方公里产值达到10亿美元嘉兴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嘉兴海关、嘉兴检验检疫局、市边检站、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嘉兴港区
24加快发展港口物流业,尽早开通嘉兴港到洋山港区的支线航线和到其他港口的定期航线,努力实现嘉兴内河港与嘉兴港、上海洋山港、宁波-舟山港的海河联运。到2010年,建成港口仓储、液体化工、粮食和煤炭物流中心。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嘉兴海事局、嘉兴港务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局、嘉兴港区
25推进滨海旅游,加快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南北湖风景区、海宁盐官观潮胜地等著名景区建设,加快大桥观光、海宁“百里观潮旅游长廊”、海盐白塔山海岛等新兴景区的开发。市旅游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海宁市政府、嘉兴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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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一体化26突出发展中心城市,优化提升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功能布局,逐步形成商贸金融区、文体会展区、高教区、市场物流区、旅游区、高技术产业区。加快南湖区、秀洲区商贸副中心和运河新区建设。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
27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及中心镇。大力发展嘉善、平湖、海宁、海盐、桐乡等副中心城市和乍浦,加大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有序发展中心镇和特色镇,大力提高小城镇集聚程度和建设水平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28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深入推进“五城联创”活动,全面实施“数字城管”,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园林绿化和河道整治,到201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5平方米以上。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9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市委农办市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0推进农村康庄工程建设,合理规划路网布局,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1加快城镇供电、供水、供气、信息化等公用设施向农村社区延伸,改善农村公用设施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嘉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2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信息网络体系、信息应用体系和信息资源体系向农村社区辐射延伸,扩大“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应用覆盖面。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局)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四、城乡一体化33实施“百镇连锁超市和千村放心店”工程,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4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完善县、镇、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5丰富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认真开展农村“十、百、千”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6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训农村新增和富余劳动力80万人次。市农业经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7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按居住地登记的居民户籍管理制度。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8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统一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39加快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接轨。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40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五、深化改革41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强化对审批行为、审批后续等的监督失责行为的追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级审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2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43加快生产经营型、社会中介型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市人事局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4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企业投资登记核准、备案制,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后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46扎实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中介机构的培育,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到2010年,全市各类行业协会达到100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深化改革47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和宏观性,确立其在各类规划中的统领地位。切实强化空间规划功能,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定位,增强区域规划在特定区域的指导性。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48大力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文化产业等领域,建立市场准入、税收管理、规费标准、金融贷款、部门服务“五个平等”新机制,到2010年,民营经济比重达到80%。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49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培育土地、技术、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积极拓展债券、信托、租赁和保险市场。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0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的功能,积极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健全失信惩罚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1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行为。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六、扩大开放52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努力引进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小的大项目,引导外资投向都市型农业、四大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3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积极巩固拓展市场,逐步建立“两反一保”预警机制,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快大通关建设步伐,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和效率。鼓励能源资源、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质量技监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海关、嘉兴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4逐步完善“走出去”促进体系,加大境外投资促进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推动我市有比较优势的皮革、纺织、服装、羊毛衫、木业等民营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嘉兴检验检疫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5深化接轨上海战略,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抓住上海世博会、杭州休博会的契机,搞好配套服务。市外经贸局(市开放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经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6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好对口支援等工作。加强内资引进工作,“十一五”期间力争引进内资58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协作办)市经贸委、市农业经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七、发展循环经济57大力实施“991”行动计划,推进循环经济百项重点工程,完善我市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形成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8实施工业循环经济“1221”工程,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10年,省控重点高污染、高消耗企业全部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工业园区内推行清洁生产企业比例不低于50%,创建30家绿色企业。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化改造,建成20家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在95%以上。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59加强农业生态园区建设,建成25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0个绿色食品基地和8个有机食品基地。市农业经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0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指标。加大“腾笼换鸟”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开展以农村宅基地整理为主的建设用地复垦,复垦面积力争达到5万亩。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61完成平湖白沙湾、海盐黄沙坞、海盐港区等围垦工程,争取实施海宁尖山围垦三期工程,新增滩涂围垦面积6万亩左右。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海宁市政府
62节约利用水资源,合理确定用水定额,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广各类节水器具,全面促进各项节水工作。到2010年,全社会力争节约用水1.7亿立方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市水利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农业经济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七、发展循环经济63加强能源开发和利用,“十一五”期间市区90%以上新建多层小区安装使用太阳能利用设备,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提高用电效率。突出抓好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工作。市经贸委市规划建设局嘉兴电力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64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到2010年,我市水泥散装量达到1200万吨,散装率达到75%,继续保持全国先进。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八、加强环境保护65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企业污水总量限额达标排放,加强电镀、印染、制革、废塑料加工、喷水丝织业和蔬菜加工业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大力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改善河道水质,确保我市出境水断面质量不低于入境水断面质量,全市主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四类及优于四类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6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引导畜禽集中规模养殖,积极推广沼气利用、秸秆处理、畜粪制肥,有效削减氨氮污染负荷。市农业经济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67加强城乡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直排水体,加快污水入网。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68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重点抓好市联合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工程、桐乡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嘉善姚庄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建设,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八、加强环境保护69努力改善大气和噪声环境。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成区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燃油锅炉,“十一五”期间嘉兴电厂完成脱硫改造。市区烟控区覆盖率保持在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市环保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0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加快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建设,建成桐乡、海宁、嘉善、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九、基础设施建设71加强交通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建成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杭浦、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基本形成“三纵三横三连”的高速公路网络,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公里左右。加快市域内城市间主要路网建设,形成全市“一环四横五纵八射四连”的干线公路网。加快内河港航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五干三支两港”工程,加快京杭运河、杭申线、乍嘉苏线、湖嘉申线和杭平申线等五条干线航道改造,嘉于硖线、东宗线、何家桥线等三条支线航道改造,开工建设嘉兴内河港国际集装箱港区和独山海河联运互通枢纽港。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投集团、市港航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2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配合做好沪杭磁浮工程建设,继续做好沪杭城际轻轨、沪乍嘉湖铁路建设的前期工作,逐步实现嘉兴与周边邻近城市之间的客运交通公交化。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3加快电网建设,继续完善电网布局,增强受电能力,建成500千伏汾湖变、海宁变2座变电站,完成9项220千伏、37项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任务。嘉兴电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九、基础设施建设74改善能源结构。适度增加热电联产项目,扩建秦山核电二期,全面推进天然气工程建设,使城镇居民普遍用上天然气。抓紧建设煤炭码头、石油码头、管道运输和油库等项目,切实保障我市能源安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嘉兴电力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5加快数字嘉兴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光纤化、数字化、宽带化和智能化的信息网络构架和综合信息交换平台。加快宽带网接入和扩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第二代宽带IP城域网,推进城乡光纤接入网建设,努力实现光纤到户、光纤到农村。加快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城市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和环境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事务管理平台,力争实现社会保障“多保合一”。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6加快广播电视网和移动、固定话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下管线网络,积极发展有线电视网络,加快数字电视业务的开展。发展和优化移动通信网,适时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升级固定话网,逐步实现宽带、智能、开放的下一代综合业务网络。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局)市广电总台、各通信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7完善高标准防洪保障体系,启动二轮治太工程,逐步建成嘉兴主城区百年一遇、副城区50—100年一遇和中心镇及一般建制镇20—50年一遇的防洪体系,杭州湾北岸新建海塘防潮标准50年一遇以上,重要海堤达到100年一遇。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九、基础设施建设78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适时新建、改建市区贯泾港及桐乡、嘉善、海宁、平湖、海盐等一批地面水厂,开工建设一批乡村膜处理水厂。积极推进区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到2010年,全市日供水总规模达到194万吨。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79强化地下水开采管理,逐步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对已产生地面沉降和可能产生沉降的地区加强监测。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80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的现代化业务体系,建设新一代气象灾害综合观测工程。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81完善人防指挥、通信、预警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人防(民防)工程,建成市人防中心,形成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社会事业8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城乡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83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积极开发保护嘉兴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和开发工作,进一步打响江南文化、漫画、合唱、农民画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积极繁荣文化生活,做强“江南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品牌,保持小说、美术、音乐、摄影等项目在省内外的较大影响和地位,抓好基层特色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争取成立市级出版机构。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到2010年,培育形成一批在全省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门类和文化产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7%以上。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社会事业84扩建南湖革命纪念馆。南湖风景名胜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政府
85新建马家浜文化遗址公园。嘉兴经济开发区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86建成数字档案馆,高质量开展第二轮市志修编工作。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政府
87建设科技强市,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层次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完善自主创新机制。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建立健全研究开发和申报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和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无形资产评估、技术经纪、专利事务、技术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到2010年,全市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省第5位,各县(市、区)建成科技强县(市、区),全社会科技经费投入达到60亿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88围绕国家制定的高新技术产业、传统制造业、装备制造业、高效生态农业、环境资源、海洋开发、健康与安全、服务业信息化等八个重点领域,大力组织实施20个高技术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社会事业89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促进科普工作社会化,加快科普设施建设,迁建市科技馆。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0建设教育强市,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5%以上。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成3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市职业教育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嘉兴学院创建嘉兴大学,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和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合格评估,到2010年,全市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左右。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市民办高中段学校占高中段学校总数的30%。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1建设人才强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40万人。创新培养机制,加快培养和造就优秀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专业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争取使规模以上企业90%以上的中高管理层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创新引才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引进人才智力为中心的绿色通道,加强人才选聘的中介组织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认真落实各项人才队伍建设的优惠政策,建立以“人才测评”为主要手段的科学公正和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社会事业92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各县(市)建立公共卫生中心,完成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区完成市第一医院、浙江省荣军医院迁建和市第二医院扩建、新安国际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大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各类无证行医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命安全。推进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力争到“十一五”末市区有2所社会力量新办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3努力降低药品价格,加强医疗收费检查,合理解决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升体育综合实力,竞技体育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二集团。完成嘉兴市体育中心、新体育馆、嘉兴市游泳馆、体育公园等一批高标准的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承办全省、全国性体育竞赛活动。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社会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一、社会和谐95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努力推进城市应急(联动)平台和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能力。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96加强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监管,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打击非法药品营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经贸委、市农业经济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7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一、社会和谐98全面加强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体系建设,依法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和严重经济犯罪。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99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控制指标零增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0确立“就业优先”方针,重点做好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一五”全市累计新增就业岗位22.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0年,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0万人和75万人。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2完善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途径的城镇职工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3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各类民政事业,建成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老年活动中心,扎实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4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残疾人就业、康复和教育,营造残疾人无障碍参与社会的环境,办好残疾人自强创业园,建成嘉兴市残疾人奥林匹克中心。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一、社会和谐105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抓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农村居民按现代化标准提高住房质量。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6依法加强对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价格监控,规范涉及人民生活的价格听证和收费公示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7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完善各领域对困难群体的收费减免制度。鼓励社会互助和对各种公益事业的赞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优化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综合服务与管理。“十一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09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中心功能。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0充分发挥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对台、侨务等方面工作。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台办、市侨办、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1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依法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2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3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分类指导、分层施教,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宣传意识。提升拓展法律援助,做深“民心工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114实施公共财政政策,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水平。转变财政支持经济的方式,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5实施产业导向政策,修订完善产业鼓励和限制政策,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高税收、低能耗和无污染的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产业布局的空间分类指导,实施《环杭州湾产业带嘉兴产业区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6实施投资导向政策,民间投资实行登记备案制,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市场化运作,非经营性项目逐步实施代建制,推进400项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7实施空间布局调控政策,开展主体功能区划,强化差异化的空间准入政策和不同的建设引导要求,并作为项目选址管理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8完善人口调控政策,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和转移,控制和调整建设用地总量与结构等综合调控措施,实现对人口总量的调控。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口计生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119完善民主监督,增强规划编制过程的公开性,保障全体市民参与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权利。实行重大项目和事项的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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