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05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05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的通知

豫政办〔2004〕115号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编制省政府2005年度立法计划,保证省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2005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包括: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拟提请省政府审议的省政府规章项目。

二、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部署,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三、报送立法计划项目时应当写明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重点解决的问题、起草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和承办人的联系电话。

四、向省政府报送的2005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请于2004年11月30日前迳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武宝山鲁春霞

联系电话:5908432590638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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