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石年鉴》2007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石年鉴》2007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函〔2007〕10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年鉴》是黄石市人民政府主办、黄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资料工具书,承担着准确、系统记载我市改革与发展历程、鉴往知来、服务现实、保存史料、惠及后代的历史使命。为做好《黄石年鉴》2007卷的撰稿工作,现就撰稿工作的原则要求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黄石年鉴》2007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2006年度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宣传黄石服务。

二、撰稿要求

(一)着重反映本战线的大事、要事,选择最能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发展变化的条目撰写,注重资料信息的密集度和高质量,强化资料的实用性。

(二)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三)为避免稿件内容重复、前后矛盾,各单位的稿件要由特约撰稿人初审,并由特约审稿人统审。

(四)各县(市)区稿件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经济、城建等部门综合类稿件字数不得超过4000字;其他单位稿件字数须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五)《黄石年鉴》彩色图片专栏是编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要把组织彩色图片专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展示行业风采,突出《黄石年鉴》的地方特色。

三、撰稿格式

(一)用word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下端中央。

(二)标题:一级标题用一号宋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

(三)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

(四)每个条目前空两格,条目名称置于[]括号内,括号内文字用黑体,括号与条目正文间空一个汉字的距离。

四、截稿日期

截稿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请各单位于截稿日期前将稿件传送至szb660@yahoo.com.cn。

市史志办联系电话:63688056368802(传真)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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