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8〕26号 |
|---|---|
| 颁布日期:2008-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
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从2008年起,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祭祀活动将呈现人流集中、人流量大的特点。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祀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启动条件
2.1火灾。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墓区内草木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2.2交通事故。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出动私车扫墓,车流人流混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3拥挤踩踏事件。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段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2.4群众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众多,有的是举家扫墓,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拥挤、磨擦极易升级为群体性的斗殴事件。
2.5祭扫人员突发疾病。由于祭扫时墓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祭扫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因身体状况不佳而引发身体不适。
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乡(镇、街办)人民政府设立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1市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办公室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市城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消防支队、市广电局、荆门日报社分管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3.2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指挥部负责研究决定全市清明祭祀活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应急指挥工作。
3.3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的应急值守,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报送信息情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指挥部;总结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通报有关情况;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4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办职责: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和督办。
-—市民政部门职责:负责殡葬工作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对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对清明祭祀活动的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和引导等。
-—市城建部门职责:加强运力调度,保障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班次和车辆营运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保持建成区内道路畅通;规范城区殡葬用品经营管理,依法查处随意焚烧祭祀物品等行为。
-—市公安部门职责:维护祭祀治安,协助突发事件的调处,依法查处祭祀活动中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不法分子;制定疏导方案,保障祭扫场所周边的交通畅通,协助殡葬服务单位维护秩序,加大对改装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牌无证车运送遗体和运送祭祀群众的管理查处力度,确保祭祀活动安全。
-—市交通部门职责:加强运力调度和出租车管理,及时发布祭扫道路交通信息,避免车流高度集中。
-—市工商部门职责:监管并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加大对殡仪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打击非法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活动,维护丧葬用品和殡仪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市林业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和火灾信息;查处打击私自占林、毁林建墓行为,加强对林地建墓祭祀活动的防火工作。
-—市消防部门职责:做好清明祭扫期间防火工作,协助森林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市卫生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护队伍,落实救护车辆,对发生的伤、病员及时进行抢救,确保祭祀群众生命安全。
-—市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市环保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因祭祀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市信访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清明祭祀活动引发的上访事件。
-—市广电部门职责:做好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报道工作。
-—荆门日报社职责:利用清明节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林业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深远意义;宣传绿色殡葬、生态葬法等殡葬理念和先进殡葬典型;宣传殡葬工作新的发展成就、惠民政策、服务措施、服务项目等,营造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
4应急处置
4.1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民政、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公墓、殡仪馆要建立严格值守制度,坚持高度戒备,指挥部成员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地民政、公安、林业等成员单位应立即按预案要求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
4.3信息报告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办和民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延报、乱报。各县(市、区)民政局、殡葬服务单位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市民政局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4.4响应措施
各成员单位根据此预案建立清明祭祀活动应急子预案。
4.4.1针对火灾的应急措施:林业、消防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高火险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墓区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火灾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群,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4.2针对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由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交通管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墓区,从根本上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共同维护墓区秩序,及时对密集人群进行疏导,尽量避免拥堵情况发生。
4.4.3针对踩踏事件发生的应急措施:及时疏导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孤身深入到墓区去祭扫。发生踩踏事件,公安、武警立即介入救援。救护车和医护人员立即到场抢救伤员。
4.4.4针对群众斗殴事件的应急措施:公安部门设置墓区流动岗,并在指定位置待命。斗殴事件一旦发生,公安人员接警后立即到场调解处置。
4.4.5针对祭扫人员突发疾病情况的应急措施:殡葬服务单位应为祭扫群众提供休息场所和饮用水等;卫生部门要落实救护队伍,随时待命。
5监督管理
5.1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2监督检查
市及县(市、区)应急指挥办公室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5.3本预案适用其它法定节假日从事各种祭祀活动而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附则
6.1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总指挥:胡道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3908697178
副总指挥:王春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13581321999
张立杰市民政局局长13581329966
成员:陆大荣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13908690850
刘汝泉市民政局副局长13908692165
阮德雄市建委副主任13908691668
边厚隽市公安局副局长13807269268
李学军市交通局副局长13908690032
邵汉华市工商局副局长13339757799
孙祖军市林业局副局长13971836000
万小煌市卫生局副局长13908690220
董世元市财政局副局长13971830693
孙文力市环保局副局长13986979772
贾一陵市信访局副局长13986969899
胡耕市广电局副局长13908697643
兰庭国市消防支队支队长13310507001
阳勇市交警支队支队长13607260966
谢柯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13607268168
田明银荆门日报社副社长13707261448
6.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主任:刘汝泉市民政局副局长13908692165
副主任:马文霞市民政局福事科科长13886920829
联络员:胡枫林市建委公用事业科科长13972867726
赵卫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13908698059
王尊市交通局法规科科长13971864083
王晖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13807267799
邓忠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13597932588
马明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13908696037
王镝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13972909592
胡道华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3707267567
金涛市信访局接访科科长15972676888
宁本俊市广电局宣传科科长13797935588
王文闯市交警支队东宝大队副大队长13807268716
帅小军市城管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13971866828
别前鸿荆门日报社办公室主任13607269697
6.3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6.4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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