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漯政办〔2003〕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近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和明显进展。会风进一步好转,对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多数单位都能认真遵守会议纪律,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一些单位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少数参会人员自由散漫,具体表现为:有的单位无故缺席会议;有的单位不按要求,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有的参会人员迟到早退;有的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吸烟、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来回走动;有的参会人员精神不振,会议期间打瞌睡等等。上述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少数人身上,但如不及时加以整顿和纠正,将会助长一些不良习气,影响政府形象,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甚至会影响政府整体工作的有序进行。为进一步严格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会风问题。会风是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反映着一个地区或单位的精神面貌、与会人员的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会风如何,直接关系着会议质量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风问题,从本单位的会风抓起,从自身做起,认真查找和解决本单位在会风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对会风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整顿。要找出差距,制定改进措施。对本地、本单位的会议和参加上一级召开的会议,都要规定明确纪律,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使之形成良好的会风。
二、要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对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各县区、各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和顶替,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市政府将实行会风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和事进行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无故不参加会议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追究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单位会议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保证会议质量,保证政令畅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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