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漯政办〔200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已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印发,《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各级各部门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各自的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各部门各单位2005年12月31日前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对主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市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决策听证制度,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论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和立法听证制度,实行开门立法,推行网上立法征求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坚持“立、改、废”并重,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立全市就业信息网,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救济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法律制度和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

(三)完善相关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费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出台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办法。(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科学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探索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各个机制,解决多头执法、多层管理、重复管理问题。做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市编办、市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执法案卷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媒体公告制度。定期检查执法案卷检查纪录、证据材料、罚缴分离和执法文书立卷归档情况。(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上岗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资格条件、考核标准和程序,探索并推行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和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宣誓制度。(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采取常规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继续组织好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政府法制办)

(二)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三)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研究建立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追偿制度。(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四)探索建立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依法保证赔偿费用财政支出。(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建立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和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的报告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专门监督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七)探索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渠道,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研究建立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及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情况公开评议制度和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公室)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一)研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入公众对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机制。(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

七、完善措施,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研究建立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督办检查,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奖优罚劣。(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以及政府各部门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三)健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研究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保障法制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八、切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一)研究建立健全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市政府各部门)

(二)研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以及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市政府各部门)

(三)研究建立健全通过招标、拍卖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制度。(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研究建立健全通过考试、考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

(五)研究建立健全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通过检验、检测、检疫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制度。(市农业局、市林业园艺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环保局)

(六)研究建立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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