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通知

濮政〔200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建设,市政府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专门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从反映的情况看,大家对政府及部门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但也提出个别部门和单位仍存在作风松懈、效率低下、环境不优等问题。对此,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牢记宗旨,执政为民。人民政府为人民。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责任之大,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各级各部门都要以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作风,执政为民。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当好人民的公仆,绝不能“当官做老爷”。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着力解决关系濮阳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扑下身子,一件事一件事地认真研究解决。

二、采取措施,转变作风。加强作风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良好的工作作风,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各项决策的重要保证。为此,市政府决定并重申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一是进一步减少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间,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个小时。实行领导讲话限人制,一个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位领导讲话。每月第一周为“无会周”,每周三为“无会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准在“无会周”和“无会日”召开全市性会议。认真执行会议计划控制制度,减少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合并召开。尽量压减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级各部门绝不能以市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会议作为衡量是否重视工作的依据。二是减少各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要认真清理各种检查、评比项目,坚决取消未经批准、没有实效、增加基层负担的检查、评比活动。除国家、省要求开展的检查、评比项目外,市一级不增设检查、评比项目。要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能合并的检查尽量合并进行,给基层留出更多的时间搞建设。对未经批准的检查、评比,有关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并向市纠风办举报。三是搞好服务,优化环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和办事结果,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四乱”等行为,高效快捷地搞好各项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干扰经济建设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由行政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先进性体现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上,体现到促进工作上。要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批评错误,反对好人主义,反对敷衍塞责,反对推诿扯皮。对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结果。各级领导同志都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开展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交办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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