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函[2016]35号
颁布日期:2016-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核安函[2016]35号

关于印发《广西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的函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6年3月21日至24日对你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广西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和运行安全。

附件:广西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j/201604/W020160406564703388505.pdf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4月1日

延伸阅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京郊边远山区乡镇小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