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食药监电[2010]6号
颁布日期:2010-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加强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电[2010]6号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地震灾区卫生防疫组的统一部署,现就加强玉树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量配备,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要加强监督巡查和排查力度,重点监管受灾群众集中供餐点、医疗点供餐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的卫生监督,加强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的监督,加强饮用水安全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

三、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要根据地震灾区餐饮服务实际情况,做好当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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