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2011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家统计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1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农业生产经营户的抽样调查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统计,2011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粮食总产量如下:

一、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0572千公顷,比2010年增加696千公顷,增长0.6%。

二、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5166公斤/公顷,比2010年增加192公斤/公顷,提高3.9%。

三、全国粮食总产量57121万吨(11424亿斤),比2010年增产2473万吨(495亿斤),增长4.5%。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2011年各地区粮食总产量

地区

播种面积(千公顷)

每公顷产量(公斤/公顷)

总产量(万吨)

全国总计

110572.0

5165.9

57120.9

北京

209.4

5815.7

121.8

天津

310.8

5207.1

161.8

河北

6286.1

5047.0

3172.6

山西

3287.9

3628.5

1193.0

内蒙古

5561.5

4319.8

2387.5

辽宁

3169.8

6421.5

2035.5

吉林

4545.1

6976.8

3171.0

黑龙江

11502.9

4842.9

5570.7

上海

186.3

6545.2

122.0

江苏

5319.2

6218.5

3307.8

浙江

1254.1

6232.0

781.6

安徽

6621.5

4735.3

3135.5

福建

1226.8

5484.1

672.8

江西

3650.1

5625.3

2052.8

山东

7145.8

6194.2

4426.3

河南

9859.9

5621.3

5542.5

湖北

4122.1

5794.5

2388.5

湖南

4879.6

6023.9

2939.4

广东

2530.4

5378.4

1361.0

广西

3072.8

4653.5

1429.9

海南

430.6

4366.0

188.0

重庆

2259.4

4987.6

1126.9

四川

6440.5

5110.8

3291.6

贵州

3055.6

2853.6

876.9

云南

4326.9

3856.3

1673.6

西藏

170.1

5507.7

93.7

陕西

3134.7

3811.2

1194.7

甘肃

2832.9

3581.5

1014.6

青海

279.4

3699.2

103.4

宁夏

852.4

4210.5

358.9

新疆

2047.5

5954.6

1224.7

粮食产量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粮食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夏粮、早稻和秋粮产量的总和。

粮食产量的统计采取主要品种抽样调查,小品种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组织实施。

抽样调查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户,调查的主要粮食品种有稻谷、小麦和玉米。通过以省为总体抽选的具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农户和地块开展调查,播种面积调查是在调查时点上对样本区内所有农作物进行清查,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则采用实割实测的方法,进而推算各主要粮食品种的实际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两个结果相乘获得产量数据。农业生产经营户生产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产量的95%以上。

目前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在848个国家调查县中开展,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抽取8890个村民小组、48万农户,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抽取8890个村民小组、6万多地块,由国家统计局基层调查队调查人员和辅助调查员按夏粮、早稻和秋粮三个收获季节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实割实测是在各主要品种粮食收获前,按照《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在调查村中由基层调查员对粮食种植地块逐块进行踏田估产、排队,抽取一定数量样本地块并做出标记,待收割期时由各县级调查队员或者辅助调查员对抽中地块进行放样、实际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测水杂、称重、核定割拉打损失等环节,计算出地块单产。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根据各抽中地块单产数据推算全省(区)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根据农产量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的规定,2011年启用轮换后的新网点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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