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文号:科合〔2012〕66号 ---|--- 颁布日期:2012-04-2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科合〔20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
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文号:科合〔201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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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成果的通知
科合〔20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学会、协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为保障“双保”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土地科技支撑、引领与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与转化。
现请各单位推荐先进成熟的土地科技理论、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等科技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基础科技理论、土地调查与评价技术、土地规划与利用技术、土地整治、复垦和开发技术、耕地保护与监管技术、土地管理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每项科技成果请按提纲格式要求编写,不超过2000字。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地区各单位的推荐和汇总工作,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和汇总工作,有关学会、协会负责本学会、协会的推荐和汇总工作。此项工作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的统一组织下,由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和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具体开展工作。请于5月25日前将报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函和汇总后的科技成果材料(纸质十份、电子光盘一份)交中国土地学会。若无科技成果推荐,请正式函复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土地学会姚春芬许坚010-6656261066562609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单卫东010-66558403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编写提纲.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204/t20120428_10918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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