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审定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民厅函[2016]7号
颁布日期:2016-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民厅函[2016]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审定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审定委员会换届的请示》(内教发〔2015〕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厅报来的推荐人员名单,请据此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第四届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9/s7046/201604/t20160420_239258.html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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