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尼日利亚歌手郝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1844号
颁布日期:2011-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尼日利亚歌手郝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8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桂文报〔2011〕25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西玉林市演出公司邀请尼日利亚歌手郝歌,于2011年10月23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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