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并开展相关读书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闻出版总署文号:新出字[2012]120号
颁布日期:2012-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并开展相关读书活动的通知

新出字[201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丰富我国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总署”)决定在前八次向青少年推荐优秀图书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的工作,并开展相关读书活动,引导青少年健康阅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和文化氛围,促进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

2012年3月总署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的通知》后,各出版社及出版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踊跃参加申报,共有332家出版社报送图书866种。报送的图书内容生动,题材丰富,形式多样,均为近年来青少年图书市场的畅销书。

2011年5月,总署组织各方面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图书进行认真评审推荐,并经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图书出版网等媒体公示,确定了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图书(书目附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百种优秀图书的宣传推广工作。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单位要积极向青少年宣传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做好百种优秀图书的重点推广工作,把最优秀的图书、最好的精神食粮推荐给广大青少年。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通过向青少年推荐好书,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组织出版、发行单位做好青少年百种优秀图书的发行工作,“六·一”国际儿童节及暑假期间,各中心城市的新华书店应设立百种优秀图书专柜、专架展示展销青少年百种优秀图书。各出版和发行单位要做好百种优秀图书的宣传、供货和货源储备等工作,以优质的服务、优惠的价格向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图书。

三、各出版单位要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做好青少年优秀图书的主题出版工作,重点出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读物,同时重点组织出版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特点,集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原创优秀作品。

四、为了提高百种优秀图书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有利于宣传和发行工作的开展,此次被推荐的优秀图书在重印时,可以在封面上标注“新闻出版总署第九次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字样。

五、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单位要以欢庆“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在暑期开展系列读书活动,通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主题读书活动、“家庭亲子阅读”、“教师指导阅读”、“班级读书小组”等多种形式,以青少年阅读为纽带,创造一个全社会共同读书的热潮,并把青少年读书活动推向高潮。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的安排,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在创新活动形式和提高活动质量方面下功夫,持续扩大全民阅读活动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为了进一步把青少年优秀图书的推荐活动做得更好,请各地、各部门将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和组织读书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反馈到总署出版管理司。

附件: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目录

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508/201206/756929.html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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