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26号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
颁布日期:2015-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5年9月23日发行曹雪芹诞辰30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银质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曹雪芹像,并刊“曹雪芹诞辰300周年”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曹雪芹纪念馆景观与线装书籍造型组合,并刊“曹雪芹诞辰300周年”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7.776克(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1.104克(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9月2日

曹雪芹诞辰300周年

金银纪念币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精制金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精制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31.104克(1盎司)圆形精制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31.104克(1盎司)圆形精制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9/294795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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