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1号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
颁布日期:2015-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1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5年6月3日发行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2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数字“150”构成的船体及鸽子、彩带、气球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江南长兴造船基地船坞、龙门吊及所造舰船、卢浦大桥、螺旋桨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大门及所造第一艘兵轮、第一门钢炮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7.776克(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2枚),含纯银31.104克(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各3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和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5月28日

江南造船建厂150周年金银纪念币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精制金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精制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31.104克(1盎司)圆形精制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31.104克(1盎司)圆形精制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31.104克(1盎司)圆形精制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31.104克(1盎司)圆形精制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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